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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州市人民医院可正常就诊了!
来源:盘州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盘州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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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来势凶猛,盘州市人民医院作为我市定点救治医院,集中全院力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因此医院其他就诊业务受到影响。自224日起,盘州市人民医院各科室将正常开诊。现将就诊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就诊须知:1.医院实行实名制就诊,所有就诊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社保卡、户口簿、驾驶证其中之一)挂号、就诊,同时提供本人手机号码等有效联系方式,无身份证儿童患者需家长持户口簿。2.所有来院人员需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在医院入口处进行预检分诊,主动配合体温检测。3.所有来院人员将接受流行病学及临床症状表现询问。4.如不提供、隐瞒或虚假提供相关信息,我院将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将被追究法律责任。5.医院属于公共场所,到院的所有人员必须规范佩戴口罩。6.就诊及住院患者陪护只限一人(特殊情况除外),陪护人员需身体健康、且无疫区及相关病员接触史,陪护人员必须持有陪护证。7.鼓励预约挂号及分时段就诊,就诊时严格执行“一医一患一诊室”;患者前后就诊间隔时间10分钟。就诊前后及按电梯按键前后均需进行快速手消毒。8.各诊室、收费处、药房、检验科、采血室、CT室及B超室,患者及家属排队有序,间隔距离不小于1米。9.门诊慢性病患者,视患者病情可以将其处方用量延长至12周。二、开诊科室:呼吸内科、心血管内科、肿瘤科、内分泌科、神经内科、消化内科、骨创外科、普外科、胸外科、泌尿外科、神经外科、儿内科、新生儿科、皮肤科、康复科、中医科、眼科、营养心理科、便民门诊等。三、其他科室体检中心正常工作,办理健康证以及复工、复学的身体条件证明。四、暂不开诊科室:耳鼻喉科、口腔科。

本公告自2020224日执行。

(盘州市人民医院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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