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盘州市民政局持续推动社会救助工作落细落实。坚持“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对存在基本生活困难的低收入人口,动态落实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基本生活救助政策,推动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兜准、兜牢困难群众民生底线。
一、认真开展低保动态管理工作,确保贫困人口应保尽保
2026年2月份,盘州市共有农村低保对象22064户40646人,城市低保10036户19600人,1-2月份发放农村低保金2742.269309万元,发放城市低保金1715.185993万元,实现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二、确保特困供养人员共享发展成果
2026年,盘州市按照1082元/月的标准落实特困供养对象供养资金,并按照盘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00%、50%、20%兑现了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和集中供养全自理人员的照料护理费,2026年1-2月份,共发放3001名特困供养人员救助供养金和照料护理费772.2451万元。
三、抓好临时救助工作力度,确保困难群众不因病因灾返
2026年1-2月份,共解决263户632名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金81.11654万元,户均救助3084.27元、人均救助1283.48元。建档立卡97户253人35.698988万元,户均救助3783元。
四、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定期定量救济
2026年1-2月份为全市29名20世纪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发放定期定量救济金2.958万元,月人均补助5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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