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第 1 条
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政策内容:落实国家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2022 年 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 10%、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
兑现方式:免申即享
优惠对象: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
政策时效:2022 年 1 月 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
申请材料:无需申请材料
办理程序:无需申请,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即可享受 政
策解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第 2 条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政策
政策内容:加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力度,2022 年 4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3%征收率的 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 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 暂停预缴增值税。
兑现方式:免申即享
优惠对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申请材料:无需申请材料
政策时效:2022 年 4 月 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
办理程序:无需申请,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即可享受。
政策解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第 3 条
“六税两费”减征政策
政策内容:2022 年至 2024 年对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 个体工商户实施 “六税两费”(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 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 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按 50%税额减征, 已依法享 受 “六税两费”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
兑现方式:即申即享
优惠对象: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申请材料: 无需申请材料
政策时效:2022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办理程序:纳税人填写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及其减免税明细 附表 →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第 4 条
“房土两税”免征政策
政策内容: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 商户、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 政业等纳税人自用的房产、土地,在 2022 年度免征 3 个月房产 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兑现方式:即申即享
优惠对象:中小企业、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批发和零售 业、住宿和餐饮业, 以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纳税人 申请材料:无需申请材料
政策时效:2022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办理程序: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即可享受
政策解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第 5 条
加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
减免力度政策
政策内容: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对服务业小 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 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此基础上, 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服务业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 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 得税。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对服务业小型微 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 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兑现方式:即申即享
优惠对象:服务业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个体工商户 申请材料:无需申请材料
政策时效:2022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办理程序: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即可享受
政策解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第 6 条
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政策内容:对符合留抵退税政策条件的服务业小微企业,落实增 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小微企业可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在 2022 年底前可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对科学研究和技术服 务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服务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并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兑现方式:即申即享
优惠对象:服务业小微企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 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服务 业企业
申请材料:无需申请材料
政策时效:2022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办理程序: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即可享受
政策解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第 7 条
税费扣减政策
政策内容: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对符合规定的重点群体人 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 3 年(36 个月)内按每户每年 14400 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 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 得税。企业招用符合规定的重点群体人员,与其签订 1 年以上期 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 会保险当月起,在 3 年内按照实际招用人数给予定额每人每年 7800 元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 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兑现方式:即申即享
优惠对象:服务业个体工商户及企业
申请材料:无需申请材料
政策时效:2022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办理程序: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即可享受
政策解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第 8 条
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政策
政策内容: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2022 年度 内中小微企业新购置的单位价值 500 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折旧 年限为 3 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年限为 4 年、5 年、 10 年的可减半扣除。企业可按季度享受优惠, 当年不足扣除形 成的亏损,可按规定在以后 5 个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符合条件的 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
兑现方式:即申即享
优惠对象: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及企业
申请材料:无需申请材料
政策时效:2022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办理程序: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即可享受
政策解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第 9 条
失业保险支持政策之一
政策内容:2022 年落实国家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政策,失业保险费率按 1%执行。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 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 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30%返还, 中小微企业按 90%返还, 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
兑现方式:免申即享
优惠对象:服务业大中小微企业
申请材料:无需申请材料
政策时效:2022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办理程序:对提供对公账户的企业,直接发放;对没有提供对公 账户的企业,将资金直接返还至税务部门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 账户
政策解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第 9 条
失业保险支持政策之二
政策内容: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 实施阶段性失业保险费缓缴政策,经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门同意,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缓缴失业保险费,期限不超过 一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到期后用人单位应当缴纳相应的失 业保险费。
兑现方式:即申即享
优惠对象:服务业大中小微企业
申请材料:缓缴申请
政策时效:2022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办理程序:企业申请 →社会保险经办部门审核 →享受政策 政策解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第 10 条
职业技能培训政策
政策内容:聚焦以旅游产业化为核心的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工程, 支持文化旅游、“一老一小”康养计划等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并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支持服务业企业稳定岗位、吸纳就业。
兑现方式:即申即享
优惠对象:文化旅游、 “一老一小”康养计划等服务业企业
补贴标准:急需紧缺工种类初级工、中级工培训每人每天 130 元, 高级工培训每人每天 150 元;一类工种初级工、中级工培训每人每 天 120 元,高级工培训每人每天 140 元;二类工种初级工、中级工 培训每人每天 110 元,高级工培训每人每天 130 元;三类工种初级 工、中级工培训每人每天 100 元,高级工培训每人每天 120 元。专 项职业能力培训补贴标准按三类初级工补贴标准的 70%执行。取 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享受补贴最长不超过 20 天,技能等级 ( 职业 资格) 证书享受补贴时长最长不超过 40 天。
申请材料:企业公司营业执照、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等 相关资料
政策时效:2022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办理程序:企业向向属地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就业局) 申 请 →提交资料 →经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按要求开 展培训
政策解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第 11 条
规上(限上)服务业企业支持政策
政策内容:加大规上(限上)服务业企业支持力度,对新入统的企 业每户给予 10 万元奖补。盘州市本级财政对新入规入统企业(含 个体) 按三个档次给予奖补:入库标准 2000 万元的企业 (含个 体) 每入库一户给予 5 万元一次性奖补,入库标准 1000 万元的 企业 (含个体) 每入库一户给予 2 万 元一次性奖补,入库标准 500 万元、200 万元的企业 (含个体) 每入库一户给予 1 万元一 次性奖补。
兑现方式:免申即享
优惠对象:规上(限上)服务业企业。
申请材料:免申即享
政策时效:2022 年 1 月 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
办理程序:进入统计库即可享受
政策解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 0858-3696276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第 12 条
房租减免政策
政策内容:2022 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 域内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承租省 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 年 减免 6 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 3 个月租金。各地可统筹各类资 金,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 帮扶。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 情带来的损失。对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2022 年缴纳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鼓励各地根据条例授权和地方实际 给予减免。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 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
兑现方式:免申即享
优惠对象: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申请材料:国有房屋所属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梳理好减租资 产和承租户清单,对于现有材料能够证明其符合减租政策的租户, 应履行相应决策程序直接予以减免流程。对于现有材料无法证明 其符合减租政策的租户,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明确办理流程, 精简申请手续,加快办理进度。
政策时效:2022 年 1 月 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
办理程序:国有房屋所属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自行办理,公 开受理方式、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主动执行减租政策,优化办理 流程
政策解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国有企业房屋减租免租) 、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房屋减租免租) 、 市财政
其他事项: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 担疫情带来的损失。
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第 13 条
核酸检测按 100%比例补贴支持
政策内容:严格落实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 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行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 疫防办发电〔2022〕24 号 ) 要求,对餐饮、零售、住宿、旅游、 交通场站、邮政快递等行业重点人员开展定期核酸抽样检测。按 100%比例补贴支持。
兑现方式:即申即享
优惠对象:餐饮、零售、住宿、旅游、交通场站、邮政快递等服 务业企业
政策时效:2022 年 1 月 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
申请材料:企业营业执照、检测机构开具的检测费用票据、核酸 检测员工名单
办理时限:行业主管部门每季度末集中受理企业申报,在 5 个工 作 日内完成审核,财政部门在收到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结果后 3 个 工作日内将资金指标下达行政审批部门,行政审批部门收到资金 指标后 1 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给企业
办理程序:行业主管部门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宣传政策 →企业凭申 请材料到行业主管部门申报补贴 →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将结果 推送财政、行政审批部门 →财政部门将资金指标下达行政审批部 门 →行政审批部门兑付资金 →通知企业
政策解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 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
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第 14 条
暂退保证金政策
政策内容: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暂退旅游 服务质量保证金相关政策的通知》 (文旅发电〔2022〕61 号)保 证金退还政策,享受暂退保证金政策的旅行社,可申请将暂退比 例提高至 100%,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
兑现方式:即申即享
优惠对象:旅行社企业
申请材料: 1.《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取款申请书》、2.《目前质 保金存款金额证明》
政策时效:2022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3 月 31 日
办理程序:旅行社提出申请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通知企业 政策解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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