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个人中心
  • 背景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聚焦盘州 > 部门动态
盘州:杜绝“美颜”神器 农产品“素颜”出镜
来源:盘州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冯海军
字号:

“我早上去买了三斤排骨,当时看着很鲜鲜,拿回家打开一看是泛白的,根本不是当时看到的肉红色……”

2022年以来,盘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和抖音号上,出现多条群众反映此类事件的字样。为减少食用农产品色差引发的消费纠纷,守住群众食品安全底线,盘州市市场监管局随即实地走访调研,在全国率先发起“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主城区五个农贸市场猪肉经营户使用的“生鲜灯”进行全面换改,将“生鲜灯”换成普通白炽灯,得到社会一致点赞。

由细微处引动实监管,见农副产品“本色”

所谓“生鲜灯”是LED照明家族中的成员之一,为了适应不同食品的光照需要,其颜色也有不同。如淡红光源用于鲜肉类,可增强鲜肉新鲜感和美化外表;暖黄光源用于水果,可增强水果成熟感;绿光源用于蔬菜,可让叶菜更新鲜;蓝光源用于海鲜,可让水产更有鲜活感;中性光源,用于干货区,使坚果等食材更有光泽度。近年来,这种具有“美颜”效果的“生鲜灯”备受农贸市场和生鲜超市商家青睐,一定程度上还成了不良商家掩盖劣质商品的“遮丑布”。             

为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地见效,心系群众“困难事、烦心事、揪心事”,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盘州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快速撕下伪装的“遮丑布”,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生鲜灯”美颜问题及时喊停。第一轮换改110余盏,复改24盏。看似细微处的顽疾“手术”,见了农副产品“本色”,了了人民群众心结。

以小案例推动大决策,增为民服务成色

在盘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取缔很多影响猪肉颜色的灯的信息获得好多人点赞,可真是为老百姓着想。

群众的肯定,《盘州市:“小红帽”不见了,猪肉回归了本颜》小小的报道案例,凸显的是盘州市市场监管局聚焦“强化监管提质量、服务民生惠百姓”的为民情怀,围绕的是“执法为民、服务惠民”工作主线。在一定范围内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新闻报道和群众的口口相传,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转发和点赞,浏览量达到600万人次,获得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通报表扬,推动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出台。

点突破带动面覆盖,彰市场监管底色

为贯彻实施好《办法》,发挥案例策源地的引领作用,盘州市市场监管局下发《关于开展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领域照明设施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针对畜禽肉类、水产品、蔬菜、水果等食用农产品销售“常色”行动。通过查看照明灯具的光源颜色、亮度,对比自然光下产品色差等方法,鉴别问题“生鲜灯”;广大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发放宣传资料,督促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制度和承诺达标合格制度,保障百姓的食品安全

截至目前,共开展“生鲜灯”集中整治行动5次,各乡镇、街道分片整治27次,排查猪肉摊729户、果蔬经营户63户、生鲜超市42家,下达整改通知书7份,取缔并换改“生鲜灯”11盏,发放《规范食用农产品照明设施的提醒告知书》500余份,让食用农产品“美颜术”无所遁形,切实让群众买得放心、购得真实,有效维护了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

下一步,盘州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推进常色行动,坚持“宣禁用、断复用、治明用”,积极通过集中培训、发布消费警示和现场宣贯等“线上+线下”多种方式,督促引导食用农产品经营者选择显色指数、色温更接近自然光的照明用具,摒弃各类“生鲜灯”“美颜灯”。同时,进一步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高效处理、及时回应,严防问题“生鲜灯”死灰复燃,以“常色”行动成效彰显市场监管不变的“底色”。

盘州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对违反《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销售者,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整改,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予以处罚。

(冯海军)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