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代水利工作方针精神,根据《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贵州)实施方案》建设要求和《水利部关于深化水利改革的指导意见》(水规计〔2014〕48号)、《关于开展水权试点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4〕222号)、《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意见》(水资源〔2018〕60号)等,贵州省将组织相关试点县开展水权确权和水权交易试点工作。
根据《贵州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试点县(市)水权确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水资〔2018〕24号)要求,盘州市为贵州省水权确权试点县之一。为更好指导我市开展水权确权工作,经研究决定,公开比选《盘州市水权确权调研报告》、《盘州市水权确权实施方案》、《盘州市水权交易试点县(市)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的编制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业主:盘州市水务局
项目名称:盘州市水权确权调研报告、水权确权实施方案及水权交易试点县可行性研究报告
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贵州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试点县(市)水权确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水资〔2018〕24号)要求,做好水权确权及交易试点工作。
1、《盘州市水权确权调研报告》的编制工作。
2、《盘州市水权确权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
3、《盘州市水权交易试点县(市)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
二、比选单位资格要求
(一)资格等级: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水利水电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二)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正处于相关行政处罚期内的情形。
(三)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并符合第2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编制单位,请在2018年 9月30日14:00至 17:00,由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受托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持法人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社会信用代码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以及复印件到盘州市水务局水资源管理中心报名,同时查验资质,合格后获取比选文件。
注: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比选单位留存。
四、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址
(一) 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8日 15:00,地点为盘州市水务局七楼小会议室。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 盘州市人民政府网 发布。
六、联系方式
比 选 人:盘州市水务局
地 址:盘州市亦资街道军民路59号
联 系 人:唐 焱
电 话:0858-8133220 手机:18188188452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