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2016年城关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粑粑铺安置点第一、二、三小区景观工程设计
项目名称 |
盘县2016年城关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粑粑铺安置点第一、二、三小区景观工程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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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
盘州市盘州古城开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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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贵州信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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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时间 |
2018年11月2日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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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地点 |
盘州市亦资街道凤鸣南路118号对面叁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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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成交候选人 |
成都绿茵景园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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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
11.5元/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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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
3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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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成交候选人 |
浙江西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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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
12元/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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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
3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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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成交候选人 |
天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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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
12.5元/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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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
3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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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工程设计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设计规范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的设计深度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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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 |
2018年11月6日至2018年1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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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说明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