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盘州市楼下河水电站水库大坝安全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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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
盘州市楼下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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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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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18年11月21日10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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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地点 |
盘州市育才南路红成大厦1栋16楼1603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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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 |
2018年11月22日至2018年1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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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小组 |
吕云 朱恩全 封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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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水利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能源局 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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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价 |
448000.00元 |
期限 |
9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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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性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的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