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增刺梨种植项目二次更正成交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州宏财聚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2018年新增刺梨种植项目已于2018年12月24日9时00分在盘州市亦资街道胜境大道延伸段宏财投资大厦17楼二次谈判采购,根据谈判小组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成交候选人:贵州清山绿化园林有限公司,
报价:0.75元/株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接到采购人通知3日(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内把预定数量的树苗送到指定种植地点;服务周期:3个月
第二成交候选人:盘州市晟顺苗木有限公司,
报价:0.75元/株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接到采购人通知3日(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内把预定数量的树苗送到指定种植地点;服务周期:3个月
第三成交候选人:盘州阿飞恒昇种养植有限公司,
报价:0.79元/株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接到采购人通知3日(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内把预定数量的树苗送到指定种植地点;服务周期:3个月
质量标准及规范:本项目执行的规范或标准除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技术文件中的技术指标及在谈判文件中另做规定外,均应使用国家规范的国际先进标准、中国国家标准、各行业的相应标准、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需保证到场苗木充分木质化、扦插苗、苗木鲜活、无失水、根系无损伤、无检疫性病虫害。
公示日期: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1月2日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与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法律依据;
(六)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具体详见《政府采购质疑与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
采购人名称:贵州宏财聚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盘州市亦资街道胜境大道延伸段宏财投资大厦17楼
项目联系人:张海雄
联系电话:18485380451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贵州信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绿地联盛国际第5号楼1单元13层13号房
盘州市地址:盘州市亦资街道凤鸣中路201号一单元402室
项目联系人:肖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