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人民检察院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已由六盘水管函〔2019〕4号同意采购,并且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盘州市人民检察院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DXPZCG2019-01
三、招标项目概况:采购1辆商务车,2辆轿车。
(一)预算金额(元): 商务车250000.00元;轿车360000.00元
(二)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盘州市人民检察院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 |
3个 |
|
(三).技术要求、用途:详见《招标文件》中的采购要求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承担本采购项目各种设施设备、安装及相关服务;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采用资格后审。
六.申请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 投标人于 2019年2月27日09:00时至2019年3月5日17:00止(法定工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不少于5日,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 供应商报名与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报名及获取文件地点: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盘州市江源路1号教师宿舍楼9幢2-2)
(二)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盘州市人民检察院会议室。
(二)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盘州市人民政府网。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州市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航 联系人:张雄
电话:13658585889 电话:0858-3688609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