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盘州市第七小学二期扩建项目
因盘州市第七小学(聚道小学)扩招需求,拟在已建校园内扩建教学楼及宿舍楼各一栋,以满足学校教学与住宿需求。扩建总建筑面积7205.38㎡。其中,教学楼建筑面积3909.04㎡,宿舍楼建筑面积3296.34㎡。本项目为房建工程,范围包括:主体工程、装修工程、水电工程、消防工程、室外工程、暖通工程、绿化工程、设备采购安装工程等,发改部门可研批复建安工程费2600万元。
2、新民镇马坪地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
为改善教育教学条件,拟在已建校区内新建一栋综合楼,新建建筑面积3000㎡。该项目为房建工程,范围包括:主体工程、装修工程、水电工程、消防工程等,建安工程费估算712万元。
二、合作条件
1、资质要求:房建一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房建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工程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实力证明金(诚意金):按建安工程费的20%计算,即为663万元。
三、取费方式及付款
1、按贵州省2016版定额,房建下浮2%,市政下浮5%,土石方下浮12%,绿化下浮20%,未明确的另行商洽。
2、项目工程进度款自签订正式施工合同后,按月支付施工单位当月审定完成产值的70%(其中包括20%的实力证明金退还),余下的工程款待财政审计结算报告出具后2年内(8个月、16个月、24个月)按照30%:30%:40%的比例支付,利息从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按7%年利率计算(其中的3%为保修金不计利息)。
四、合作的其他事项
1、《合作意向函》的回复:需于2019年4月1日17时30分之前向贵州宏财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复《合作意向函》。
2、《合作框架协议》签订:有合作意向的《合作框架协议》签订时间为2019年4月2日8时30分至10时30分,地点在宏财投资大厦19楼第1会议室。
3、实力证明金的缴纳:2019年4月3日17:30分前,缴纳实力证明金至《合作框架协议》中约定的指定账户(开户名称:贵州宏财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州支行、账号:2410084119200174546)。若未按要求和时限缴纳实力证明金,则《合作框架协议》自动失效。
五、选取合作意向单位的原则
1、与我方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并按规定时间和本公告“四、(3)”规定足额缴纳实力证明金,未按规定金额缴纳的不列入意向合作方。
2、若有多家缴纳实力证明金,则由贵州宏财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邀请盘州市住建局专家库的5名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有合作意向并有实力的单位进行逐一评审,根据评审小组评审结果选择意向合作方。
3、选定合作意向单位后公示期满,3日内退还未达成合作单位缴纳的实力证明金(不计资金占用费),以实力证明金出账时间为合作协议自动失效时间,即终止合作事宜。
六、未尽事宜
项目由贵州宏财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旗下子公司与合作伙伴开展合作关系,其他事宜由双方商定。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 工13639067513
马 工18685131413
贵州宏财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