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响应“实施国家节水行动”的号召,进一步增强全市社会节约用水意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发展节水型经济,建设节水型社会,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7〕184号)、《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水资源〔2017〕1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了《盘州市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
为推进盘州市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公开比选《盘州市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 》的招标代理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业主:盘州市水务局
项目名称:盘州市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招标代理
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盘州市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按时间节点要求全面完成招标工作。
二、比选单位资格要求
(一)资格等级: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乙资质。
(二)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正处于相关行政处罚期内的情形。
(三)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并符合第2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编制单位,请在2019年 8月3日14:00至 17:00,由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受托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持法人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社会信用代码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以及复印件到盘州市水务局水资源管理中心报名,同时查验资质,合格后获取比选文件。
注: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比选单位留存。
四、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址
(一) 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1日 15:00,地点为盘州市水务局七楼小会议室。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 盘州市人民政府网 发布。
六、联系方式
比 选 人:盘州市水务局
地 址:盘州市亦资街道军民路59号
联 系 人:唐 焱
电 话:0858-8133220 手机:18188188452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