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消防救援大队营区大门迁改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表
项目名称 | 盘州市消防救援大队营区大门迁改工程 | |||
项目编号 | GZRCZB-2019GC-004 | |||
招标人 | 盘州市应急管理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瑞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谈判时间 | 2020年01月15日14时30分 | |||
谈判地点 | 贵州瑞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亦资街道红成大厦17-03号) | |||
公示期 | 2020年01月16日至2020年01月18日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中标人名称 | 贵州环宇恒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556100.00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潘辛 | 工期 | 150日历天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中标人名称 | 江西浙华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557100.00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毛复军 | 工期 | 150日历天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中标人名称 | 工南(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557500.00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曹卫东 | 工期 | 150日历天 |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性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的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 |
招标人:(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