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盘州市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力维护好盘州市文明形象是我们每一个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在此,我们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争当文明行为的实践者。文明在口中,不说粗话脏话,不随地吐痰,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和大声喧哗;文明在手上,不损坏公物,不乱扔杂物,不乱贴滥画;文明在脚下,不乱穿马路,不踩踏草坪;文明在门前,搞好门前“五包”。
二、争当志愿服务的传承者。踊跃加入到志愿者的行列,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积极参加各种志愿服务活动,共同培育文明和谐、积极向上的社会风尚。
三、争当文明监督的践行者。市民朋友们,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需要大家的监督,请用你们手中的相机和手机,随手抓拍行人闯红灯、车辆乱停乱放和破坏公共卫生环境、违反社会公德等不文明现象,并联系我们(联系电话:17586477333),将抓拍的图片和小视频发送到指定邮箱(邮箱号:pxtv1@126.com),我们将及时把线索发送至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并不定期曝光。
今年,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收官之年,让我们举全市之力、集全市之智,携起手来,成就金彩盘州的全国文明!
附件: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承诺书
盘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承诺书
为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倡导社会文明新风,自觉维护城市良好形象,我郑重承诺:
一、 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参与社区管理;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参与文明实践志愿服务。
二、 遵守法律法规、管理规定;遵守社会公德、个人品德;遵守社会秩序、门前五包。
三、 不随意吐痰、乱扔垃圾;不横穿马路、损坏公物;不乘坐黑车、插队霸座;不低俗用语、争吵谩骂;不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不封建迷信、涉黄赌毒;不占道经营、乱停乱放;不乱搭乱建、乱贴乱画;
不偷税漏税、缺斤少两。
承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