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我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科学、准确地界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防止失控漏管。现盘州市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列管范围,你单位若符合《贵州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附件1)所列的范围之内,可以主动向盘州市消防救援大队进行申报备案,经消防大队审核,确实达到界定标准的,消防大队将你单位纳入2020年度盘州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一、填报范围
详细见《贵州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附件1)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4月15日12时截止。
三、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填写《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备案申报表》(附件2),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申报:
1.线上申报:将填写完毕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备案申报表》进行扫描,将电子档发送至消防大队邮箱:2082822954@qq.com,咨询电话:0858-3126039。
2.现场申报:将填写完毕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备案申报表》送至盘州市消防救援大队一楼大厅,咨询电话:0858-3636677。
四、申报要求
一是各单位实事求是,认真对照标准,不得弄虚作假,谎报乱报;
二是填写申请表内容可以机打,法定代表人签字必须手动填写,当手工填写时字迹工整,印章清晰。
特此通告
附件:1.贵州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备案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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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州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