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南产业园区核心区
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2020-2030年)》
规划公示
盘南产业园区为了及时落实贵州省“工业强省”发展战略,根据毕水兴经济带和盘州整体发展布局要求,盘南产业园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于2014年5月9日由盘县人民政府(现盘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自原规划批准以来,规划区内外部环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保田高铁站及线路调整、铁路支线取消、重大项目落地、其他基础设施项目调整。由于盘南产业园区核心区原控规已经不能适应当下园区的发展,故急需对盘南产业园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
在此背景下,为了统筹盘南产业园区城乡规划发展,科学合理地指导产业园区的开发建设,特编制《盘南产业园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2020-2030年)》。
一、规划调整主要内容
(1)规划调整期限:本次规划期限为2020~2030年。
(2)控规调整内容:
人口与用地:预测盘南产业园区核心区规划至2030年,人口将达到12万人;规划区总用地面积约为4049.92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约为2205.36公顷,村庄建设用地面积约为101.14公顷,区域交通设施用地面积约为23.45公顷,区域公用设施用地面积约为2.34公顷,非建设用地面积约为1717.63公顷。
功能定位:盘州市城市副中心,盘南区域经济、文化、商贸、居住、物流中心,循环经济特色产业新城。
空间结构:规划区用地呈“一轴、两心、五组团”的空间结构。
一轴:即沿盘南大道形成的综合功能发展轴。
两心:在中兴路与盘南大道交叉口区域,形成集商业、办公、居住、文化娱乐和体育等功能为一体的城市综合核心;以高速铁路保田站为依托,形成以交通集散、商业、办公等功能为主的城市门户中心。
五组团:即保田综合功能组团、高铁新区功能组团和三个产业功能组团(鹅毛寨产业功能组团、高山产业功能组团、瓦窑田产业功能组团)。
二、公示时间
2020年8月14日——2020年8月29日。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现场反馈:六盘水盘南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书面反馈:传真:0858—2115766,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字样,并留下相应联系方式;
(3)网络反馈:邮箱:370671991@qq.com,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字样,并留下相应联系方式。
四、公示资料
《盘南产业园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2020-2030年)》相关文字及图片资料,请登录盘州市人民政府网查阅。
六盘水盘南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