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南产业园区核心区扩区调区规划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公开规划及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概要
盘南产业园区核心区规划于2013年,是被纳入《贵州省“十二五”产业园区发展规划》中的“盘县保田工业园区”,主要涉及保田镇和大山镇境内的甘河、上保田、新格、下保田、新营、鹅毛寨、高山等自然村,规划形成“一轴、五廊、五片区;一核、两带、三心、一门户”的布局结构,总规划用地面积44.5729km2。 “五个功能组团”包括下保田综合功能组团、新营科教组团、甘河生态农业组团、上保田产业功能组团、高山产业功能组团。
经过几年的建设,园区入驻的企业逐渐增多,部分板块产业布局、发展定位发生了调整,且原规划园区内涉及的甘河村东面基本农田属于禁建区,该区域用地性质的特殊性也限制了园区工况企业的进驻发展。同时,盘兴高铁路线的重新规划,也对园区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牵制作用。因此,六盘水盘南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启动了园区规划的修编工作。
与上一轮规划比较,本次规划主要涉及以下调整内容:
(1)区域调整:①调出区域:三个板块,盘兴高铁南侧的鹅毛寨光伏发电站用地、甘河村农业生态园部分用地、上保田丫巴山部分用地,共调出面积11.6028km2。②调进区域:三个板块,瓦窑田站附近用地纳入规划,并对瓦窑田站进行扩建;将盘兴高铁保田站区域用地纳入规划;将现有宏盛焦化厂附近用地纳入规划,共调进面积7.5291km2。区域调整后园区总规划面积较原规划面积减少4.0737km2,与原规划环评规划面积保持不变。
(2)功能结构调整:将原规划的“五组团”(下保田综合功能组团、新营科教组团、甘河生态农业组团、上保田产业功能组团、高山产业功能组团)调整为保田综合功能组团、高铁新区功能组团和鹅毛寨、高山、瓦窑田三个产业功能组团。
二、环境影响评价目的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保障生态安全为目标,论证规划方案的生态环境合理性和环境效益,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明确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减缓措施,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明确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减缓措施,提出生态环境保护建议的管控要求,为规划决策和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生态环境管提供依据。
三、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六盘水盘南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胡其盛
联系电话:0858-2186878
邮 箱:1727714793@qq.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贵州省化工研究院
五、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公众可下载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拨打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七、公示和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21年3月12日~3月25日,共10个工作日。
六盘水盘南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