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双凤镇文笔小学学生食堂建设项目 已由 盘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盘州发改社会﹝2020﹞241号) 批准,招标人为 盘州市双凤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盘州市双凤镇。
2.2建设规模及内容:占地面积510.21平方米,设计总建筑面积2321.14平方米,一期修建1241.28平方米(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及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及责任缺陷期内的修复工作和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3月 25 日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上午09:00至17:00时,持邀请函在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盘州市哥达尼思商务酒店一楼会议室)进行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图纸 1000元/套,售后不退。
4.3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一份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经理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代表人报名的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持有加盖招标人印章的《投标邀请书》者,方有资格报名。资料验证不合格的不给予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4月13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 盘州市哥达尼思商务酒店一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确认
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2021 年 3 月 31日 17 时 00 分前以邮件方式回复予以确认(邮箱:404219368@qq.com)。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州市双凤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盘州市双凤镇 地址:盘州市哥达尼思商务酒店一楼
联 系 人:冯财飞 联 系 人: 杨福东
电 话:13595837975 电 话:18685894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