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盘州市民政局决定2021年4月15日至6月30日起开展盘州市社会组织2020年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此次年检与往年有三大不同:一是增加了人员信息录入,内容更加丰富;二是增加财务资料审核,要求更加严格;三是启用了法人库,网址有了变更。
一、对象范围
2020年12月31日前在盘州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8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339家),参加此次年检。(详细情况见附件1《盘州市社会组织应参加年检名单》)。
注:慈善组织此次使用特殊的年检系统。即盘州市慈善总会、盘州市义工联合不用在本系统年检。
二、方式及时间
此次年检采用贵州省社会组织法人库新系统实施,不在贵州省社会组织信息网系统登录填报(往年的年检系统不再使用),年检实行网上填报与报送纸质材料并行的方式(年检系统网址:http://117.187.129.59:7015具体登录及填报方式见附件2《盘州市社会组织年检年报填报指南》)。
年检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至6月30日,其中:
2021年4月15日至5月31日完成网上填报工作,
2021年6月1日至6月30日完成纸质材料报送工作。
三、年检步骤
(一)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进入贵州省社会组织法人库,用户名为社会组织统一信用代码(即民政局发的证书上的代码),初始密码为gzsFrk@20,进入后根据系统提示录入以下内容:1.基本信息、2.内部建设情况、3.财务会计报告、3.业务活动情况、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5.接受监督管理情况、6.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情况、8.扶贫活动情况。(具体如何填写,见附件2《盘州市社会组织年检年报填报指南》)
(二)等待盘州市民政局审核(上报后隔1至2个工作日即可查看审核结果)。
(三)审核通过后打印《年度检查报告书》(为节约用纸和便于归档,大家务必双面打印;有主管单位的打印一式三份,无主管单位的打印一式二份即可;内容需法人签字盖章,封面需加盖社会组织公章)。
(四)到主管部门盖章(已脱钩和直接登记的以下6家除外)
(五)带以下材料,到盘州市民政局现场审核。
1.《年度检查报告书》(有主管单位的打印一式三份,无主管单位的打印一式二份即可)。
2.《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切记正副本都要带来;
3.财务资料(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会计凭证),切记无财务资料,此次年检结果一律不合格。
四、内容材料
重点围绕会员情况登记表、党建工作、意识形态、业务活动开展、内部建设特别是财务管理和经费收支、涉外活动、信息公开等情况,以及参与脱贫攻坚、涉企收费等情况进行检查。
五、其他事宜
(一)盘州市民政局将根据报送的年检材料,结合抽查、专项检查、抽查审计以及其他问题线索核实情况,综合研究确定社会组织2020年度年检结论,给予“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年检结论。2020年度年检结论将在盘州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年检结论公布后,如发现存在影响当年年检结论情形的,年检结论将予以重新确定,属社会组织年检虚报瞒报的依法从重处理。
(二)为确保年检过程中能保持信息畅通,社团加入QQ群974206365,民办非企业单位加入QQ群302716992。之前已加入的可忽略此项。
(三)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通知要求,行业协会商会必须填报“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表。
(五)年检网上填报时间为5月30日前,逾期将不予受理,未参加年检的按照《贵州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依法列入异常活动名录。
(六)社会组织打印的《年度检查报告书》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与网上填报内容完全一致。因未如实填写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社会组织自行承担。《年度检查报告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业务主管单位初审盖章后,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同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六、温馨提示
根据2020年11月出台的《贵州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参加年检的(或年检不合格的),列入活动异常名录;连续2年未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年检工作中遇到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咨询:
联系人:赵玉沛,联系电话:15086472193
谭金銮,联系电话:18908580208
座 机,3639800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