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民政局救济物资采购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盘州市民政局救济物资采购
项目业主:盘州市民政局
项目内容:采购救济物资一批(棉被、棉衣、春秋装)
项目预算:280万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分3个包进行,其中:A包为棉被、B包为棉衣、C包为春秋装)。
二、代理机构服务范围
1.服务范围:承担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
2.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根据本项目的实际特点,办理招标有关手续的备案、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受理投标报名;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会议;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协助委托人发布中标通知书、草拟合同等招标工作。
3.具体服务范围如下:
(1)按照盘州市民政局的采购要求,编制、发布、解释采购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2)制定评审方法、步骤、标准。
(3)依法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
(4)邀请公证等有关部门到现场监督。
(5)落实评审地点、主持评审活动并做好评审记录。
(6)组织评审工作。
(7)整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及有关部门。
(8)发布中标公告中标通知书。
(9)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10)负责采购活动有关文件报送备案及存档。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代理机构服务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
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2.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标准:中标金额×1%。
3.招标代理服务费已经包含了本次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再向供货商收取其他费用。
四、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
1.不受地域限制,不受所有制限制,全国的代理机构均可报名。
2.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近3年内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的招投标代理单位不得报名;近3年内在国家、各省、各市招投标中心网有劣迹行为记录的招投标代理单位不得报名。
3.负责该项目工作的负责人必须具有丰富经验,至少有针对同类政府采购招投标工作1次以上经验,报名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8日8时30分至2021年6月16日17时00分(注:12日 、13日、14日为端午节,不报名)。
2.报名地点:盘州市民政局六楼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科(联系人:赵玉沛 联系电话:0858-3639800 15086472193)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3.1 报名人员须为本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全程负责本项目的报名、代理机构选举竞标及后期招标代理服务工作)
3.2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后的证件)复印件。
3.3 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格证明材料(或者网上备案记录)。
3.4 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授权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内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5 项目组人员情况表及近6个月社保交纳证明(原件)。
3.6 至少有一个同类项目的招标代理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附网上采购公告截图及招标代理协议原件)。
4.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代理机构抽取时间:2020年6月18日15时00分。
注:为保证代理机构的选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抽取代理机构时,欢迎所有报名人到场监督,但是否到场取决于本人自愿。
6.代理机构抽取地点:盘州市民政局
六、招标代理机构的确定
盘州市民政局从不少于3家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中依次随机抽取3家代理机构作为盘州市民政局救济物资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第一次抽取第一代理机构,第二次抽取第二代理机构,第三次抽取第三代理机构。
第一代理机构需在抽中后2个工作日内与盘州市民政局签订《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如果第一代理机构未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与盘州市民政局签订《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则自动丧失本次采购的代理机会,其代理机会无条件转移至第二代理机构。同理,第二代理机构未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与盘州市民政局签订《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其代理机会无条件转移至第三代理机构。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