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运行管理司关于印发2021年度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目标任务的通知》(运管函〔2021〕2号)、《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进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前期工作的能知》(黔水运管〔2021〕1号)及《六盘水市水务局关于加快推进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前期工作的能知》(市水管〔2021〕1号)文件要求,按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17》及《水利部关于印发坝高小于15米的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水运管[2021]6号),经盘州市水务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开展盘州市应开展的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现通过发布公告征集有相应资质的服务单位参与盘州市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编制进行谈判采购,公告事项如下: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盘州市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编制;
2.采购项目内容:盘州市应进行大坝安全评定的4座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评定(水库名称及特性附后);
3.采购项目标准:按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17》及《水利部关于印发坝高小于15米的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水运管[2021]6号)及其他相关要求进行编制、审查审批;
4.项目地点:盘州市行政区划内;
5.采购项目预算:30万元(含报告编制所需勘探、内外业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6.工期:4个月;
7.资金来源:市级财政预算资金;
8.成果要求:水库大坝安全评价报告应按照相关要求完成编制并经通过评审专家组审查。
二、方案编制单位资格条件要求
1.方案编制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方案编制单位具有独立法人且持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方案编制单位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丙级及以上方案编制资质证书;
4.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方案编制师执业资格及方案编制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他人员需满足本项目服务需求;
5.方案编制单位近3年(2018年7月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服务合同);
6.参加此项目谈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编制单位应承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没有伪造证件的书面承诺;
7.方案编制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方式,报名审查合格后,发邀请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提交资料
2021年7月7日至2021年7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17:30止(工作时间)在盘州市水务局(军民路67号)208室报名。
方案编制单位报名时提供资料(密封):
1.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丙级及以上方案编制资质证书;
3.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方案编制单位近3年(2018年11月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服务合同);
5.第二款第6项书面承诺书。
四、信息发布媒体
本项目公告在《盘州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五、采购单位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盘州市水务局,联系人,张工 ,电话:0858-8133229、13678580296。
附件:
盘州市2021年度应开展水库大坝安全评价水库基本情况表
序号 | 水库名称 | 水库位置 | 规模 | 总库容(万m3) | 最大坝高(m) |
1 | 大洼塘水库 | 坪地乡 | 小(2)型 | 10.1 | 16.6 |
2 | 捞诸水库 | 淤泥乡 | 小(2)型 | 19.9 | 21 |
3 | 团结水库 | 柏果镇 | 小(2)型 | 59.2 | 21.5 |
4 | 小河水库 | 双凤镇 | 小(2)型 | 10.6 | 2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