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盘州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的公告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相关要求,经盘州市人民政府审定,决定由盘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担《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职权,现予公告。
盘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