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和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的通知》(水办﹝2021﹞20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单位拟对“盘县卡河水库工程档案整理项目”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盘县卡河水库工程档案整理项目
二、竞标内容
按照甲方要求,将盘县卡河水库工程项目建设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所有档案资料进行修复、整理、加工、归档。根据《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组卷、装订、粘贴、编号、确定保管期限、装盒、录入打印目录工作等,并在甲方规定时间完成经档案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三、竞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从事档案整理服务资质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参加竞谈单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无严重违约行为,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
四、报名所需材料
(一)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4日,上午:8:30-11:30。
(二)报名地点:盘州市水务工程建设站300室。
(三)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和加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10月18日上午9:30;递交地点:盘州市水务局七楼会议室(盘州市亦资街道办军民路59号)。
(二)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且按未响应招标要求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三)竞争性谈判时间:2021年10月18日上午9:30。
(四)投标文件包含: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3、加盖公章的从事本项目服务的工作人员从业资格复印件。4、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六、拦标价、竞争性谈判办法
由竞争性谈判领导小组开标时现场宣布。
七、发布公告媒介
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政府网。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县水利局卡河水利工程管理所
地址:盘州市亦资街道办军民路59号
联系人:田年钊
联系电话:13984649660
九、备注
本公告未尽事宜在开标时由竞争性谈判小组现场解释。
盘县水利局卡河水利工程管理所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