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将盘州市2022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盘州市27个(乡、镇)街道和27个行政执法部门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和结果三个关键环节,按照标准化、流程化、精细化要求,从容易发生问题的执法环节入手,重点围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一是聚焦公开透明,大力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通过建立行政执法主体清单、执法事项清单、执法流程图等方式,统一公示行政执法主体、事项、权限、依据、人员、结果等信息,严格落实执法人员岗位信息“双公示”制度,即是做到在工作场所公示外,还在本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推行亮证执法变挂证执法,全程公示执法身份,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监督。二是聚焦程序规范,大力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文书制作、设备配备、音像记录、存储归档等。各行政执法单位结合行业特点实际,建立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规范归档保存流程,实现以文字记录为主、音像记录为辅的执法行为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聚焦合法公正,大力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审核机构、审核人员、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审核程序等。2022年以来,盘州市共调整配备法制审核机构54个,明确法制审核人员196人。各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意识全面增强,执法公示力度不断加大,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明显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有效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二)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盘州市按照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对全市执法部门进行规范管理。一是组织本级行政执法单位开展执法人员信息采集、业务培训、证件申领工作;二是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的换证工作。行政执法部门换发全国统一的行政执法证件后,办理执法证件的机构收回原行政执法证件并妥善处理,避免持多证执法。对因执法人员退休、调离、辞退、辞职等离开执法岗位的,行政执法部门要及时收回执法证件并在管理平台系统完成注销;三是加快办证进度。针对27个乡(镇、街道)执法证件申领滞后的情况。盘州市司法局分别由三个分管领导带队组成指导组,实地到各乡(镇、街道)面对面、手把手教学,督促其学习、熟悉行政执法证件申领的平台操作流程,完成内设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信息在平台的维护工作,并按要求申领执法证件。截止目前,盘州市新申领通过审核的有1196人,换证审核通过的有1101人,因退休或调离执法岗位注销执法证329人,已领取行政执法证共计2276个。其中乡(镇、街道)新申领通过审核的有562人,已领取行政执法证共计424个,实现乡(镇、街道)执法资格从无到有的突破。
(三)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根据上级要求和盘州市实际制定了《盘州市行政执法人员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实施方案》。除11个部门由其上级部门统筹开展活动,其余16个行政执法部门和27个乡(镇、街道)均按盘州市实施方案开展活动,此次活动包括“理论武装”“党性教育”“业务培训”“实战训练”“专项整治”五个方面的内容,持续深化大学习大培训,扎实开展大练兵大比武,全面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提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专业水平,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深入推进执法试点改革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贵州省、六盘水市和盘州市改革决策部署,根据盘州市乡镇和街道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试点及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要求,推动出台了《盘州市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试行)》,稳步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管理办法有八章四十二条,内容涵盖了建立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明晰执法范围、规范执法行为、建立执法机制、严格执法监督、追究法律责任等方面。推动市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和各乡镇进一步抓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落实。
(五)重视案卷评查质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质量和水平,根据六盘水市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安排部署,盘州市开展2022年度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要求各单位、部门组织对2021年7月1日至案件评查日期间的行政执法案件开展评查,全市共抽取420宗案件进行自查评查,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55条并建立台账,评查出的问题由评查小组反馈至具体的办案科室,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通过案件评查的方式,促进行政执法行为不断规范。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还有差距。部分行政执法单位未公开或未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信息。二是少部分单位未根据行业特点及需求配备足够数量的录音录像设备。三是法制审核机构人员的审核能力有待加强。全市54个行政执法单位,虽然建立了本单位法制审核机构,但长期从事法律事务或者通过法考的人员屈指可数,一部分审核人员作出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质量不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原有制度建设基础上,进一步结合各单位实际,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权限执法,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二)加大学习培训力度。一方面邀请专家或上级有关专业人员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尤其围绕下放的权力事项结合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内容开展培训。另一方面统筹各行政执法单位就涉及的部门法、规范文书、卷宗制作等进行条线培训。不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理论水平和实际开展行政执法的能力,实现行政执法水平普遍提升,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贵州省、六盘水市关于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管理的工作部署,盘州市各行政执法单位遵照执行上级已制定的行政裁量权基准,明确行政裁量种类、幅度,有效解决处罚畸轻畸重、类案不同罚等问题,切实提高公正执法水平。
附件:盘州市2022年度行政执法数据统计表(1-12月)
附件:2022年度行政执法数据统计表(1月—12月)(2).doc
盘州市司法局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