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铺河湿地公园维修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西铺河湿地公园维修改造工程 | |||||
采 购 人 | 贵州宏财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 | 贵州伍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月13日 | |||||
开标地点 | 贵州宏财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盘州市亦资街道胜境大道延伸段宏财投资大厦19楼)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晨源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安念念 | |||||
工 期 | 25日历天 | |||||
投标报价(元) | 767368.48元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福贤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王黔峰 | |||||
工 期 | 25日历天 | |||||
投标报价(元) | 767800.00元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华浩亿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鲍刚 | |||||
工 期 | 25日历天 | |||||
投标报价(元) | 769000.00元 | |||||
公 示 期 | 2023年1月16日 | 至 | 2023年1月18日 | |||
公示说明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