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原盘州市物资贸易总公司双凤镇办公楼沿街门面对外公开招租,欢迎有意向的承租人参与承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屋基本情况、租期、起拍价及方式
出租房屋位于盘州市双凤镇人民北路原物资贸易总公司办公楼一楼3号门面,房屋总面积约27.48平方米,房屋产权清晰,适合于百货经营、办公、仓储等,采取整体对外招租方式。
序号 | 出租房屋 名称 | 面积(㎡) | 租期 | 竞租起拍(万元) | 举牌递增价格(元) | 招租方式 |
1 | 3号门面 | 27.48㎡ | 三年 | 1.8万元/年 | 1000 | 公开招租 |
二、承租人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或自然人;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我市产业发展和城镇管理有关规定合法经营;
(三)报名时需说明承租经营意向。
三、竞租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
(一)竞租时间及地点:2023年4月4日9:30在盘州市物资贸易总公司五楼会议室进行;
(二)参与竞租报名时需按竞租起拍价的10%缴纳竞租保证金,中标后转为房屋租金;未中标的在竞租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中标后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如多家参与竞价,则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人参与竞租,则以不低于底价获得租赁权,并将招租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出《租赁确认书》;承租方应在领取《租赁确认书》后7日内缴纳租金及合同签订工作。
四、报名时间、地点、咨询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4月3日下午17:00点止。
(二)报名地点:盘州市物资贸易总公司五楼后勤保障部办公室。
(三)报名方式:本次招租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条件。
1.法人报名,须提交法人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自然人报名,须提交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件。委托报名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免费复印);
(四)联系人:卢帮志,电话:13595861800;0858-8131798。
盘州市物资贸易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