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综合城市配套—污水处理红果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监理(五次)成交公示
项目名称 | 盘州市综合城市配套—污水处理红果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监理(五次) | |||
项目编号 | THZB2022-493GCFW | |||
采购人 | 盘州市宏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 | 泰禾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谈判时间 | 2023年4月28日14时30分 | |||
谈判地点 | 泰禾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盘州市育才南路红成大厦17-3室】 | |||
公示期 | 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8日 | |||
成交人 | 供应商名称 | 河南洪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成交价 | 盘州市行政审计审定(评审)工程结算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的9.92‰(不含设备费) | |||
质量标准 |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标准及国家、行业、地方规定的相关质量要求 | |||
总监理工程师 | 董学元 | 服务周期 | 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届满之日止,延期不增加监理费用 |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性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的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