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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州市第十一中学教学楼(乐学楼)、(智华楼)维修改造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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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顺利开展盘州市第十一中学教学楼(乐学楼)、(智华楼)维修改造项目的招标事宜,经会议研究决定,现采用公开比选方式选取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现将选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 项目名称:盘州市第十一中学教学楼(乐学楼)、(智华楼)维修改造项目

(二) 项目地点:盘州市第十一中学

二、代理机构服务范围:

1、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遵守相关批复文件的原则,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书面报告、提供招投标过程中的法律咨询、协助委托人发放中标通知书、草拟合同等招标工作。

2、办理招标有关手续的备案、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受理投标报名、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会议、编制招投标汇编资料;具体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及其他要求以委托合同约定为准。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承担本项目招标的代理机构应具备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内含招标代理服务) ;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省级以上招标采购专职从业人员能力考评证书;

3.具备贵州省政府采购网上备案登记;

4.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近3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或在省、市招投标中心、六盘水市交易中心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招投标代理单位(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7月3日—2023年7月5日(每日下午14:30-17:00)

2、获取比选文件需提供的资料:

(1)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电话,附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

(4)如无委托代理人的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要求的其他资料)

注:以上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保证资料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3、方式:现场领取。

五、参选文件的递交

(一)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3年7月6日下午14:30递交地点: 

(二)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三) 比选时间:2023年7月6日下午14:30。

六、比选方式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要求见比选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盘州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州市第十一中学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7285839311 

九、备注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比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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