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为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熟悉防空袭警报信号,经盘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于2023年9月18日上午10:00—10:15进行人民防空警报器试鸣。试鸣信号使用国家规定的三种防空警报信号,即预先警报10:00—10:03、空袭警报10:06-10:09、解除警报10:12-10:15,试鸣期间三种警报信号鸣响间隔时间为3分钟。请广大市民相互转告,不要恐慌。
盘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