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六盘水市自然资源所有权(第二批)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8个登记单元,分别是:
1.盘州市大洞竹海风景名胜区,以风景名胜区界线为基础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2.盘州市古银杏风景名胜区,以风景名胜区界线为基础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3.盘县老黑山省级森林公园,以森林公园界线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4.盘州市坡上草原风景名胜区,以风景名胜区界线为基础划分登记单元范围。因其部分范围线与六盘水乌蒙山国家地质公园范围线存在交叉重叠,依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要求交叉重叠部分以二者合并范围线并入六盘水乌蒙山国家地质公园登记单元。
5.盘县七指峰省级森林公园,以森林公园界线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因其部分范围线与盘州市大洞竹海风景名胜区范围线存在交叉重叠,依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要求交叉重叠部分以二者合并范围线并入盘州市大洞竹海风景名胜区登记单元。
6.水城县杨梅省级森林公园,以森林公园界线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7.六枝牂牁江风景名胜区,以风景名胜区界线为基础划分登记单元范围。因其部分范围线与六盘水乌蒙山国家地质公园、贵州黄果树瀑布源国家森林公园范围线存在交叉重叠,依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要求交叉重叠部分以二者合并范围线分别并入六盘水乌蒙山国家地质公园登记单元和贵州黄果树瀑布源国家森林公园登记单元。
8.月亮河,市域范围内的河段,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无居民海岛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3个市、特区及区(详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登记区域涉及的县市区名单
登记机构(章):六盘水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14日
附件:
序号 | 登记单元名称 | 所属市县 |
1 | 盘州市大洞竹海风景名胜区 | 盘州市 |
2 | 盘州市古银杏风景名胜区 | 盘州市 |
3 | 盘县老黑山省级森林公园 | 盘州市 |
4 | 盘州市坡上草原风景名胜区 | 盘州市 |
5 | 盘县七指峰省级森林公园 | 盘州市 |
6 | 水城县杨梅省级森林公园 | 水城区 |
7 | 六枝牂牁江风景名胜区 | 六枝特区 |
8 | 月亮河 | 水城区、六枝特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