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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州市胜境街道教育系统闲置资产招租项目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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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盘活单位闲置的国有资产,有效带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一步改善资产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为了积极推进盘州市胜境街道教育系统闲置资产招租项目对外公开招租工作,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盘州市胜境街道教育系统闲置资产招租项目

(二)招租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地点

面积(房屋)平方米

价格(元/年)

    基本情况

备注

            1

盘州市胜境街道迤车小学闲置校舍招租

胜境街道迤车居委会

401.52

15129

结构:砖混:用途:教学楼:所在楼层/总楼层:第1-2层/共2层。


        2

盘州市胜境街道地境小学闲置校舍招租

胜境街道胜境居委会

666.45

25032

结构:砖混:用途:教学楼:所在楼层/总楼层:第1-2层/共2层。2栋


        3

盘州市胜境街道大屋厂小学闲置校舍招租

胜境街道岩上居委会

239.67

10411

结构:砖混:用途:教学楼:所在楼层/总楼层:第1-2层/共2层。


(三)租赁期限:本次公开招租的租赁期限为3年期,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算,租期内,租金按年收取,一年一交。

(四)经营要求:法律法规允许经营的范围。

二、招租方式、竞租对象

   (一)招租方式:采用公开现场竞价方式,通过报价,价高者竞拍胜出,竞价时设有底价(详见招租情况),举牌递增价为每次举牌增加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或竞租人自主报价,但递增价需大于壹仟元整(¥1000.00元)。

   (二)竞租人资格及条件

1、竞租人资格为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租人必须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无任何法律方面的不良记录。

3、能独立承担运营投资风险,租赁期的运营投资与出租方无关。

三、竞租人报名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 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2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贵州省信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盘州市小商汇2-5-02)。

    (二)报名要求提交的资料:

 1.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竞租的,须提交竞租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法定代表人的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报名的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除身份证原件外都须加盖公章。

2.自然人参与竞租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原件。

四、竞租保证金

1、交纳时间:意向竞租人须于2023年11月14日09时至2023年11月22日17时前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至贵州省信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保证金交纳方式:转账或现金

缴纳金额:2000.00元

账号名称:贵州省信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80340001200011139

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盘水红桥支行

报名通过的投标对象有竞价的资格,中标后若需转租、分租或转借给他人需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

2、竞租人应遵守招租会议秩序,不得携带小孩及无关人员进入会场;对于故意扰乱会场秩序、影响会议正常进行的,取消竞租资格,竞租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未竞租成功的竞租保证金将现场无息退还。

五、现场勘探

自行勘探时间: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2日

六、竞租会议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11月23日10时00分

2、地点:贵州省信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竞租会议及相关程序

(一)招租会议流程

1、邀请所有报名成功并缴纳了竞租保证的竞租人参与竞租会议。

2、各竞租人代表准时参加竞租会议,出示竞租保证金收据单及身份证明(法人代表参会的持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的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参与竞租的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在会议签到表签字,领取竞租牌号,无关人员不得参会(未按时到会者视为自动放弃竞租资格)。

3、主持人就竞租情况介绍。

4、主持人宣读竞租规则,并现场宣读招租起拍价。

5、主持人报出起拍价,然后要求竞租人举牌应价,当出现一个竞租人在主持人报价三次后,仍无其他竞价人举牌竞价,该竞价人自动成为承租方(竞租成功者)。

6、主持人现场公布招租结果:承租方名称及成交金额。

7、出租方现场在竞租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8、会议结束。

(二)招租结果公示:在盘州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公示1个工作日并同时向承租方发出《成交通知书》。

(三)合同签订:承租方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完成合同签订工作。

竞租成功者无故放弃成交资格或拒领《成交通知书》或未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完成合同签订工作,竞租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八、租金支付

1.租金支付:承租方须在合同签订后双方完成资产移交7日内支付租金,未按规定缴纳房租费,经书面、电话及短信催缴后仍然不缴纳的,如发生拖欠7天以上,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滞纳金,滞纳金每日按0.1%计算。

招标结束后,未中标的竞租人现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承租方)的投标保证金签订合同后退还。如中标后,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的、经调查有弄虚作假的或者串标行为的投标对象,投标保证金概不退还。

九、联系方式:

招租人:盘州市胜境街道中心校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3698582646

代理机构:贵州省信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5685849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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