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3-2849946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3年03月20日 | |
文号 | 是否有效 | ||
标题 | 红果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项提升行动方案 |
为了全面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根据盘州市委、市政府、市创文办的安排,结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盘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项提升行动方案》的要求和街道目前存在的问题、短板和弱项,以开展专项治理和常态化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措施,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层层分解到单位、层层落实到单位、责任层层落实到个人,把该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提升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水平,确保盘州市2023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取得优异成绩。根据工作实际,制定《红果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项提升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23年要以“践行二十大、奋进新时代”、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坚持“依法创建、科学创建、全民创建、和谐创建”的原则,按照以开展专项治理和常态化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思路,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得到精细化、科学化、合理化地开展,提高市民群众文明素质。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全面有力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决定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卜家兴 街道党工委书记
屠景山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朱龙信 街道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沈 湘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组织委员
杨 晋 街道党工委委员、统战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付晓慧 街道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邹 桓 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监察办公室主任
丁飞龙 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长、政法委员
王 祥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张兴润 街道党政办主任
刘玉龙 红果派出所所长
李全程 红果财政所所长
周 宁 市市场监管局红果分局局长
胡志凤 街道党建办主任
张玉梅 街道人大工委秘书、工会副主席
汤 兴 街道经济发展办主任
王丽清 街道公共管理办主任
李猛飞 街道乡村振兴办负责人
高永在 街道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邓海平 街道综治中心主任
孔维永 街道农村工作服务中心主任
高永乾 街道工业和环保服务中心主任
高 峰 街道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杨进敏 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杨 成 街道禁毒办负责人
李政德 盘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红果中队队长
赵 晶 红果司法所负责人
司启林 红果统计工作组负责人
刘 昆 红果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刘滋华 红果街道中心校校长
张 华 盘州市能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红果中队队长
各社区支书
三、工作时间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3年1月至2月)
各社区、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安排部署,制定本社区、本单位、本行业的专项提升方案,确保在2月13日前全面启动各专项行动。
(二)集中攻坚阶段(2023年3月中旬至2023年5月底)
各社区、各相关单位认真对照工作标准,以专项行动为抓手,全面排查整治,通过在专项行动开展中发现的隐患区域和突出问题,紧扣关键环节,进行集中攻坚,竭力推进工作落实抓整改,初步见到专项行动成效。
(三)查缺补漏阶段(2023年6至8月)
对每一个点位进一步全面排查,查缺补漏,全面提升,大见专项行动成效。
(四)常态巩固阶段(2023年9月至长期)
全面完成各项专项行动目标,强化督察检查,不断巩固工作成效。
四、工作范围
街道管辖范围内,重点是平川社区、月亮山社区、舍勒社区3个建成区社区。下沙社区、中沙社区、纸厂社区、挪湾社区着重做好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标准化建设及破损、过时、老旧广告清理,营造创文氛围及环境卫生治理等工作。
五、工作内容
(一)老旧小区整改提升行动
配合住建部门对老旧小区(主要是贵缘、供销社、兴城学校、铁路小区等)进行改造,完善老旧小区必要的生活、公用和文体活动、消防设施;改造一批老旧小区的道路、下水道、污水沟、路灯、绿化等相关配套设施;加强小区物业管理,推动物业管理全覆盖,强化日常管护,全面清理卫生死角;公益性广告的布置安装与小区整体景观相融合、与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教育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市民公约有机融入日常生活场景。(完成时限:2023年8月中旬前)
1.平川片区责任领导:付晓慧(街道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点位责任领导: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国家统计局盘州调查队、市信用联社主要领导,严武(平川社区工作队长)、胡含斌(平川社区支书)。
点位责任人:市挂帮单位人员、公共事务服务中心、财政所、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妇联、平川社区干部、网格员、保洁员及物业。
2.月亮山片区责任领导:朱龙信(街道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点位责任领导: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卫生健康局、市能投公司、贵州广电网络盘州分公司主要领导,吴双成(月亮山社区工作队长)、冯光尧(月亮山社区支书)。
点位责任人:挂帮单位工作人员、党政办、党建办、经济发展办公室、公共管理办公室、农村工作服务中心、人大工委办公室、工业和环保服务中心、工农关系协调工作组全体人员、社区干部、网格员、保洁员及物业。
3.舍勒片区责任领导:丁飞龙 (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长、政法委员)
点位责任领导: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妥乐论坛服务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主要领导,邓春慧(舍勒社区工作队长)、杨勇(舍勒社区支书)
点位责任人:挂帮单位工作人员、纪委监察室、平安建设办、综治中心、红果司法所、禁毒办、红果街道中心校、乡村振兴办、统计工作组、红果国土资源所、社区干部、网格员、保洁员及物业。
(二)背街小巷整治提升行动
全面整治建成区内路面较窄、无公交车通过的背街小巷,提升整体环境与秩序,确保洁净卫生、道路畅通。重点整治路面坑洼积水、排水设施不完善、路灯破损、宣扬氛围不浓、乱搭乱建等突出问题,确保环境洁净卫生、垃圾清运及时、管理规范有序、消防通道畅通。(完成时限:2023年8月中旬前)
1.平川片区责任领导:付晓慧(街道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点位责任领导: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国家统计局盘州调查队、市信用联社主要领导、付晓慧(街道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办事处副主任)、严武(平川社区工作队长)、胡含斌(平川社区支书)。
点位责任人:盘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红果中队、市挂帮单位人员、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妇联、财政所、平川社区干部、网格员、保洁员及物业。
2.月亮山片区责任领导:朱龙信 (街道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点位责任领导: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卫生健康局、市能投公司、贵州广电网络盘州分公司主要领导,吴双成(月亮山社区工作队长)、冯光尧(月亮山社区支书)。
点位责任人:盘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红果中队、挂帮单位工作人员、党政办、党建办、经济发展办、公共管理办、农村工作服务中心、人大工委办、街道工业和环保服务中心、工农关系协调办、社区干部、网格员、保洁员及物业。
3.舍勒片区责任领导:丁飞龙(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长、政法委员)
点位责任领导: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妥乐论坛服务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主要领导,邓春慧(舍勒社区工作队长)、杨勇(舍勒社区支书)
点位责任人:盘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红果中队、挂帮单位工作人员、纪委监察室、平安建设办、综治中心、红果司法所、禁毒办、红果街道中心校、乡村振兴办、统计工作组、自然资源所、社区干部、网格员、保洁员及物业。
(三)集贸市场整治提升行动
全力推动月亮山社区居委会集贸市场改造升级和环境治理,建立完善日常管理制度,保持集贸市场内部洁净有序;在显著位置有呈现诚信主题的公益广告,积极开展文明诚信经营宣扬活动。确保垃圾日产日清,环境卫生管理形成长效机制,在保障市民消费需求的同时,逐步开展功能性改造升级。 (完成时限:2023年8月中旬前)
月亮山片区集贸市场责任领导:朱龙信 (街道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点位责任领导: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卫生健康局、市能投公司、贵州广电网络盘州分公司主要领导,吴双成(月亮山社区工作队长)、冯光尧(月亮山社区支书)。
点位责任人:盘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红果中队、挂帮单位工作人员、街道党政办、党建办、经济发展办、公共管理办、农村工作服务中心、人大工委办、工业和环保服务中心、工农关系协调办、社区干部、网格员、保洁员。
(四)沿街环境秩序整治提升行动
重点整治建成区主次干道等公共场所的流动摊点、店外经营和占道经营行为;督促沿街单位、门店严格落实“门前五包”,确保沿街外墙立面及路面无乱张贴、乱涂画、乱设广告现象,经营性公共场所无乱搭建、乱摆摊、乱占道、乱晾晒、乱堆放、乱泼污水现象;绿化管养到位,沿街绿化带内无垃圾、无烟头,无损坏花草树木现象;进一步规范整治沿街占道洗车、油烟污染等行为;清理摊点、书报亭乱摆放、乱披挂、脏污破损、违法设置广告;车辆乱停乱行、摩托车无牌无照等问题。(完成时限:2023年8月中旬前)
1.平川片区责任领导:付晓慧(街道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点位责任领导: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国家统计局盘州调查队、市信用联社主要领导,刘玉龙(红果派出所所长)、李政德(盘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红果中队队长)、周宁(市市场监管局红果分局局长)、严武(平川社区工作队长)、胡含斌(平川社区支书)。
点位责任人:市挂帮单位、红果派出所、盘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红果中队、盘州市市场监管局红果分局,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妇联、财政所、平川社区干部及网格员。
2.月亮山片区责任领导:朱龙信(街道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点位责任领导: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卫生健康局、市能投公司、贵州广电网络盘州分公司主要领导,刘玉龙(红果派出所所长)、李政德(盘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红果中队队长)、周宁(市市场监管局红果分局局长)、吴双成(月亮山社区工作队长)、冯光尧(月亮山社区支书)。
点位责任人:挂帮单位、盘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红果中队、红果派出所、市市场监管局红果分局工作人员,党政办、党建办、经济发展办、公共管理办、农村工作服务中心、人大工委办、工业和环保服务中心、工农关系协调办、社区干部及网格员。
3.舍勒片区责任领导:丁飞龙 (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长、政法委员)
点位责任领导: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妥乐论坛服务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主要领导,刘玉龙(红果派出所所长)、李政德(盘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红果中队队长)、周宁(市市场监管局红果分局局长)、邓春慧(舍勒社区工作队长)、杨勇(舍勒社区支书)
点位责任人:挂帮单位、盘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红果中队、红果派出所、市市场监管局红果分局工作人员,监察办公室、平安建设办、综治中心、红果司法所、禁毒办、红果街道中心校、统计工作组、自然资源所、社区干部、网格员、保洁员及物业。
4.下沙片区及环城西线责任领导:杨晋(街道党工委委员、统战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点位责任领导:刘玉龙(红果派出所所长)、李政德(盘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红果中队队长)、周宁(市市场监管局红果分局局长)、刘黔(下沙社区工作队长),许夏春(下沙社区支书)。
点位责任人:红果派出所、盘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红果中队、市市场监管局红果分局、驻居工作队工作人员、社区干部及网格员。
(五)基础设施改造提升行动
联合市有关部门重点对医院、学校、街道社区、小区、集贸市场、公园广场、汽车站等周边的路面、人行道板、外墙立面、群众健身设施等基础设施开展问题排查工作,建立问题台账,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对以上基础设施进行修复管护。对已经形成或在建的违法建筑物和乱搭乱建等,进行清理整治。(完成时限:2023年8月底前)
责任领导:涉及社区挂居领导
责任单位:“创文”办、农村工作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城市综合执法中队、“两违”工作组,“创文”包片相关单位,各社区。
(六)户外广告宣传提升行动
重点抓建成区内和城郊结合部、城中村的户外广告,规范户外广告设置。按照谁安装谁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对公益广告的测评标准的要求管理,数量不够的进行补足,残缺、破损、掉字、变色等及时进行修复、拆除或更新。要加大对低俗、非法广告取缔,重点整治建成区及通往各居委会的出入口、主次干道、各类文化活动场所等户外公共场所、城市重点地段和重要节点周边的各类户外广告和门头牌匾标识。要严格执法,清理违规广告。要加大公益广告投放力度和比例,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呈现良好的文明城市形象。(公益广告统一使用市创文办提供模板)(完成时限:2023年5月底前)
责任领导:付晓慧(街道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责任单位:党政办、“创文”办、挂帮单位、街道各相关单位,各社区。
(七)飞线治理提升行动
配合市工信局对空中飞线进行整治,对飞线要加大精细化管理力度。认真对各小区充电桩配置情况进行摸底排查,督促各小区合理建设充电棚、增设充电桩,规范充电时间;要做好前期空中飞线问题摸排工作,建立飞线问题台账,为移动、电信、联通、广电、供电局等单位后期飞线治理顺利进行提供施工保障,对标问题整改,规范化管理工作铺基垫石。 (完成时限:2023年8月底前)
责任领导:社区挂居领导
责任单位:挂帮单位、街道“创卫”办、“创文”办、街道各相关单位,各社区。
(八)文明交通出行提升行动
开展文明交通平安宣传、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礼让斑马线”等系列主题活动,推动治理闯红灯、横穿马路及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城市通病。(完成时限:2023年8月中旬前)
责任领导:社区挂居领导
责任部门:挂帮单位、农村工作服务中心、“创卫”办、“创文”办、街道各相关单位,各社区。
(九)市民文明素养提升行动
一是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家长学校、街道综合文化站、居委会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平台,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等主题,以元旦、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七夕节、中秋节、重阳节以及“五一”、“六一、”、“七一”等重要时间节点为重点,依据不同节日确定不同的主题,持续开展文明实践活动、志愿服务活动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强化培育引导,逐步提升广大居民群众的文明素养,告别陋习,崇尚科学,注重礼仪,争当创建的支持者、参与者。(完成时限:2023年5月底前)
二是根据市创文办制定的入户宣传和调查实施方案,开展入户宣传和调查工作,促进建成区内所有住户满意度、知晓率、支持率达到100%。(完成时限:2023年8月底前)
责任领导:社区挂居领导
牵头单位:党建办、工会、妇联、团工委、红果街道中心校、“创文”办。
责任单位:挂帮单位、街道各相关单位,各社区。
(十)文化馆、图书馆、未成年人活动室、政务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常态化管理水平提升
严格对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制定常态化管理方案,明确专人定期对文化馆、图书馆、未成年人活动室、政务服务大厅、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进行管理,成立督查小组定期对以上各场所运行情况开展督查检查,确保常态化管理到位。(完成时限:2023年8月中旬前)
责任领导:付晓慧(街道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责任单位:党政办、团工委、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公共管理办公室,各社区。
(十一)网上资料报送专项提升行动
根据市创文办下发的网报资料重点工作提示,严格按照提示要求开展好各项工作内容,收集相关资料,按时、按质、按量提供,不存在迟报漏报和达不到标准的情况。(完成时限:按时间节点报送)
责任领导:付晓慧(街道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责任单位:“创文”办、涉及相关单位、各社区。
(十二)组织保障提升行动
一是制定督查督办制度;二是制定专项安排部署会议制度;三是制定挂牌管理制度;四是制定实地点位包保制度;五是制定目标考核制度;六是纳入购买服务考核。
责任领导:邹桓(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监察办公室主任)
责任单位:监察办公室、“创文”办、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各社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街道各相关单位,各社区要提高政治站位,要把创建工作作为主要工作来抓、创建机制长效化作为长期重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提升行动责任到人,有人抓、有人管、有成效。
(二)联合攻坚,取得实效。街道各相关单位,各社区高度重视,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提升行动的领导、部署、协调和监督,把提升行动和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要善于联系挂帮单位、属地管理单位、企业、居民等积极参与到提升行动中来,壮大创建提升队伍,有力推进提升行动,扩大创建提升行动的影响率和参与率。
(三)加强督查检查,持续跟踪问效。街道监察办公室、“创文”办督导组将严格按照《盘州市创文工作督查督办制度》相关规定开展督察检查,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对消极应对、敷衍塞责、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根据相关规定予以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