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4-1108408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4年08月16日 | |
文号 | 是否有效 | ||
标题 | 石桥镇关于未成年人“四防”工作的安全告知书 |
尊敬的家长朋友:
你们好!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承载着家庭的期盼和民族的希望。然而,近年来不时出现的安全事故,严重危害了孩子们的身心健康,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四防”工作——防溺水、防性侵、防自杀、防交通事故。为提高未成年人的“四防意识”,有效预防安全事件的发生,现将未成年人“四防”安全教育相关知识告知给您,请您一定要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学习,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让孩子平安、健康、快乐的成长。
一、未成年人防溺水注意事项
要充分认识到野外游泳、涉水的危险性,请教育孩子牢记防溺水安全“六不两会”,家长要做到“四个知道”。
1.远离危险水域。一不私自下水游泳;二不擅自与人结伴游泳;三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四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五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六不盲目施救。
2.增强安全意识。发现险情时:一会相互提醒、劝阻并报告;二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
3.关注孩子情况。孩子外出,家长要做到:一知道孩子哪里去了?二知道孩子去干什么了?三知道孩子和谁去?四知道孩子什么时候回来?
二、未成年防性侵注意事项
1.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教导孩子任何人都无权侵犯自己的身体,包括熟悉的人。
2.与他人保持适当距离。无论是陌生人还是熟人,都要避免过于亲密的身体接触,不要跟随陌生人去陌生的地方,不接受陌生人的礼物或食物。
3.警惕网络交友。不在网络上轻易透露个人信息,不与网友私自见面。
4.注意社交场合。在公交车、电梯等公共场合,要保持警惕,避免他人的不当接触。
5.增强安全意识。一旦遭遇可疑的情况,要第一时间告诉父母、老师或其他信任的成年人。
6.注意穿着打扮。避免穿着过于暴露或引起他人不当关注的服装。如果有人对自己做出不当的行为或言语,要勇敢拒绝,并尽快离开现场。
7.学习防身技巧。可以参加一些简单的防身课程,了解在危险情况下如何保护自己。
三、未成年防自杀注意事项
1.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帮助孩子梳理自己的情绪和心理状态,学会应对压力和挫折。
2. 建立良好的家庭关系。父母或监护人要与孩子保持良好的沟通,给予孩子足够的关爱、理解和支持。营造温暖、和谐、稳定的家庭环境,让孩子感受到家的安全感和归属感。
3. 学校师资力量支持。学校应配备专业的心理健康教师,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和辅导服务。教师要关注学生的情绪变化,及时发现并帮助那些可能存在心理困扰的孩子。
4. 识别危险信号。留意未成年人是否出现情绪低落、失去兴趣、睡眠和饮食问题、学习成绩下降、社交退缩等异常表现。对于表达出自杀念头或有自残行为的孩子,要高度重视并立即采取干预措施。
5. 培养兴趣爱好。鼓励未成年人参与各种有益的活动,如体育、艺术、音乐等,丰富他们的生活,帮助他们释放压力,找到乐趣和成就感。
6. 社交技能培养。教导孩子如何与他人建立良好的关系,处理人际冲突,增强他们的社会适应能力。
7. 限制不良信息接触。监督未成年人对网络、社交媒体上可能导致消极情绪的不良信息的接触。
8. 消除歧视和偏见。对于有心理问题的未成年人,要避免歧视和偏见,营造包容接纳、温暖和谐的社会氛围。
四、未成年防交通事故注意事项
1.学习交通规则。了解并熟悉常见的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的含义,如红灯停、绿灯行、斑马线的作用等。
2.注意行走安全。在道路上行走时,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要靠路边行走。走路时不嬉戏打闹、不低头玩手机和听音乐,保持注意力集中,观察路面情况。过马路一定要走斑马线或过街天桥、地下通道,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
3.注意骑行安全。未满12周岁不能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不能骑电动车上路。骑车时佩戴头盔,保护头部安全。遵守交通规则,不逆行、不闯红灯、不与机动车争道抢行。
4.注意乘车安全。乘车时系好安全带,年龄较小的未成年人不要坐在副驾驶位置。乘车过程中不打闹、不影响驾驶员开车。不乘坐无牌无证、超员、超速的车辆。
5.加强教育与监督。家长和老师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定期讲解交通安全知识。监督未成年人的交通行为,及时纠正不良习惯。
“安全无小事,生命重如山”。敬爱的家长,为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请积极主动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广大未成年朋友们要努力学习自我保护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让我们携手同心、共育共防,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环境。
盘州市石桥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