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名称:盘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主要负责人:何 浩
三、联系方式
(1)办公地址:盘州市亦资街道胜境大道82号附12号(粮贸大厦)
(2)办公电话:0858-3106589
(3)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4)通讯地址:盘州市亦资街道胜境大道82号附12号(粮贸大厦)
(5)邮政编码:553537
(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负责统筹调度和综合性文稿起 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电子政务、会务、公务接待、公产实物管理、机要保密、文书档案、信息、督查督办、计划生育、整脏 治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毒和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目标管理工作;统筹负责人大和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政务服务科)。监督检查工业、信息化、 商务、科技创新等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机关法制建设、法制宣传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法律法规咨 询工作;承担或参与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组织执法人员的 培训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法律顾问有关工作; 监督管理财政性专项资金使用及相关项目建设;负责政务服务工作;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指导和协调系统内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工作,并做好系统内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后续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系统内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落实和监督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系统内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系统内国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贯彻执行中央、省、六盘水市、盘州市国有企业绩效评价指 标体系,综合考核评价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
(三)安全监管科。 监督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对涉 及工信、商务、科技等行业领域企业的安全检查以及专项督查、 专项整治等工作;根据上级业务部门和应急部门的要求制定相应 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依法开展民爆物品生产销 售安全的监管;牵头做好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统筹并配合 相关部门开展监管企业及涉及工信、信息化、商务、科技等领域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负责"双随机一公开" 工作;承担局机关安全生产日常工作。
(四)人事教育科。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惩防体系建设;负责机关和事业人员工资和医保的调整及年报工作;负责机关和事业机构编制、人事、教育培训、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和系统内国有企业人员统计、人事档案以及离退休人员、抚恤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会同负责来信来访和突发事件处理工作;承担系统内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承担所监管企业领导人信息采集以及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承担机关党委日常工作。
(五)财务科。承担机关和所属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绩效评价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办理机关和事业人员职业年金、“五险一金”相 关工作;会同做好局机关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对系统内相关单位的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定期收集、整理、汇总、分析并及时上报; 指导所属单位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 。
(六)经济运行科。监测分析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经济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拟定工业发展目标和工业规划,研究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建议;承担权限范围内工业技术改造项目的备案工作;对全市工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安排提出建议;负责涉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调度工作;负责工业园区综合协调、监测分析和运行发展等工作。
(七)企业管理科。参与研究制订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动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全市中小企业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做好全市民营经济运行分析、预测监测工作;配合有关单位做好节约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工作;参与协调发展环保产业工作;做好工业和信息化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产学研结合、新材料研发、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等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参与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质量管理、品牌建设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开展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冶金、化工(含焦化,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有色、建材、黄金、医药、食品(含白酒)、盐业、轻纺、家电、包装、机械、汽车等行业管理工作。
(八)信息化科。指导协调全市大数据、物联网、软件、信息服务业和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行业管理工作;统筹推进信息化发展和大数据融合应用;推动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化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发展和应用,促进行业、企业大数据应用工作; 指导全市大数据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 统筹协调通信业发展,负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指导;联系与协调通信运营企业相关工作。
(九)商贸科(电子商务科)。监测分析商务运行态势,承担商务经济运行统计、分析及信息发布工作;参与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工作;参与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按有关规定对拍卖、成品油行业进行监督管理;参与组织打击流通 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工作;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参与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指导大宗产品批发 市场发展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提出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指导对外贸易工作和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指导、协调吸收外资工作;按权限审核外商投资企业设 立及其变更事项;参与与对口帮扶城市、友好城市、东部发达地区的联络、经贸洽谈和服务工作;负责指导会展业发展工作,负 责交易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工作;负责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拟定推动商贸流通行业电子商务应用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管全市电子商务市场;负责电子商务对外交流、合作、技术推广、统计、监测和分析等工作。
(十)科学技术科。 负责拟订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规划和产学研合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组织科技重大专项的调研和论证,跟踪和监督科技重大专项的实施;指导和 推进科研机构体制改革,组织实施技术创新工程;负责重点实验 室建设,统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组织实施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课题、省重大专项、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和科学技术基金;提出科技经费宏观配置意见;负责科技统计工作;组织科研条件共享服务平台建设;拟定并组织实施科技系统人才队 伍建设规划;负责拟订相关领域科技成果技术市场管理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推荐管理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工业科技攻关、科技成果重点推广等市级、省级科技计划;管理全市科技成果、负责科技成果奖励工作;指导、协调、服务民营科技企业和技术市场发展;负责科技成果展的有关工作;负责科技成果保密工作,审查技术出口项目的保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