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4-1751886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4年12月31日 | |
文号 | 是否有效 | ||
标题 | 盘州市“五棋同下”全面勾勒校园食品安全“新图景” |
校园食品安全事关青少年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盘州市现有各类学校(含幼儿园)食堂607个,就餐师生28万余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点多线长面广,社会大众尤其是学生家长极为关心关注。盘州市市场监管、教育、公安等部门以铁的决心和“零容忍”的态度,对校园食品安全问题开展硬碰硬的“亮剑”行动,着力下好“五步棋”,全力保障全市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下好“源头监管”先手棋,对蔬菜配送
企业实施全覆盖动态实时监管
督促食材配送企业严格执行企业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履行进货查验记录、索证索票等义务,及时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理,使用“贵州省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出具二维码供学校查验,确保所配送食品可追溯。尤其强调,配送企业要在食品装车前,明确专人对装车食材的数量、品种、质量、安全性能等进行全面审验,把好“最后一关”。食品运输工具要配备相应的温控设备,做好食品的储存及运输防护措施,避免出现食材发霉变质、性状异常等情况。2024年以来,开展食材配送企业全覆盖检查37家次,责令整改6家,平均每家检查达6次以上,开展体系检查2家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均按照要求进行整改或处理;对营养餐以外存在自行采购的食材供应商已摸排出54家,已开展监督检查12家次,发现问题9个,责令整改12家。利用盘州市内市外发生的食材配送中存在的问题对涉校食材供应商进行警示教育1次,提高了70家94人的食品安全意识。
下好“规范管理”指导棋,率先出台制度规范校园商超经营行为
近年来,高血脂、高尿酸等疾病青少年化,均是不健康饮食所致。为了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避免不健康食品对孩子们的影响,2024年9月,盘州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校内食品销售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校内食品销售做出了明确的管理要求,规范经营行为。一是明确非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不得在校内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已经设置的,要逐步退出。二是寄宿制中小学确需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的,应由中小学提出设置申请、做出依法依规管理承诺、市教育局对设置必要性进行审核并签署是否同意设置意见、市市场监管局办理企业注册登记,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许可。三是由市教育局督促各学校内商超经营者建立可售卖品类清单并严格执行,中小学校售卖的食品类原则上只售卖纯净水、矿泉水、预包装面包、预包装饼干、纯牛奶、原味酸奶、方便面和新鲜水果。四是严格质量标准。校内商超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票索证制度,建立食品进货台账。进货渠道必须正规,确保进货来源可追溯、安全有保障。五是加强商品售价管理。督促校内商超以服务师生为宗旨,一律实行明码标价,一货一签,同时鼓励学校与商超承包商通过合同约定的方式规范商品售卖价格水平,明确违约责任和退出机制,防止过高收费或食品不合格、不安全等违法违规行为产生。六是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饮食观念,培养良好的消费习惯,避免购买不健康的食品,引导需求端自觉管理。目前,对51家校内食品销售单位发放《关于校内超市(小卖部)规范管理的告知函》51份,已按要求整改的13家,该项工作已经在2024年11月底全面完成。
下好“监管创新”实干棋,探索完善“以查代训、交叉互查”“新路子”
为了提升基层监督能力及学校食堂管理水平,盘州市市场监管局创新工作方式,细化工作措施,从实谱写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篇章。
一是创新方法,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果的“实度”
制定《盘州市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工作方案》积极探索完善“以查代训、交叉互查”工作机制。由专业执法人员在基层分局推荐的示范点开展“以查代训”,邀请辖区内其他学校(幼儿园)的食品安全人员和分局监管人员参加,帮助大家更直观地了解食品安全知识;以邻近的2—3个乡镇为一组,不定期开展交叉互查,检查结束后立即召开复盘会议,通报检查出的问题,以此促进发现新问题。截至目前,执法人员对全市27个乡镇(街道)开展“以查代训”现场活动36场次,完成对全市607所学校食堂的全覆盖培训;培训校(园)长、学校食品安全总监、学校食品安全员及现场操作等人员769余人次。培训基层分局监管人员69人次。有关经验做法获得省局认可,并全省推广。
二是建机制,强化管理效能的“密度”
为了解决当前校园食品安全的堵点、难点,9月29日印发《盘州市校园食品安全会商制度》,会同教育局,针对校园食品安全开展定期会商、通报问题、研究措施,盘州市市场监管局与教育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开展联合检查,形成齐抓共管合力。目前已共同召开1次会商会议、1次警示教育会、6次联合检查。
三是抓住契机,加大通报“力度”
强化沟通对接,共促校园食品监管新效能。自8月开始,盘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学校食堂及涉校企业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抽检不合格等信息通报给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自行检查出的食品安全问题通报给市场监管部门,形成了信息的互通有无。截至目前,双向通报4期。
下好“宣传引导”助手棋,协同唱响校园食品安全“主旋律”
以《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等为重点,盘州市市场监管局采取“线上+线下”、以查代训等多种形式对学校、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及食品安全员等开展不少于1次的培训、考核;同时,督促学校、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对其从业人员开展不少于1次的培训考核,确保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目前,已利用假期组织全市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在贵州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管理人员公益培训平台开展培训,共有1925人已经完成培训,监督抽考工作完成。利用新媒体发布校园食品安全相关信息38期,阅读量累计达到1.3万人次以上,在省级媒体发表38篇,央级主流媒体2篇。
下好“监督管理”导向棋,精耕细作校园食品安全“责任田”
事中监管以问题排查整治为导向,督促主体责任落实
一是突出重点,加大职责履行“准度”
在秋季学期对各学校围绕6个主要任务(强化鼠患等病媒生物防治工作、规范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管理、风险点防控、人员管理、进货查验、加工管理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同时,督促提醒各学校要按规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并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截至目前,秋季学期对607家学校的938家次检查,对“三防设施”、索证索票、留样、消毒、进货查验、食品贮存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发现629家(次)学校存在不同的问题,其中责令立即整改554所学校,限期整改75家学校,已完成整改。
二是切中“痛点”,不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盘州市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坚持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处置,对于排查发现的责令整改的问题,实施“三单工作法”(任务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推动整改落实到位,违法违规坚决查处到位。2024年以来共办结涉校食品案件69件,罚没款27万余元
三审:杨利娜
二审:鲁勇
一审:张红阳
编辑:李月
供稿来源:餐饮科、食品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