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4-794685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4年06月06日 | |
文号 | 是否有效 | ||
标题 | 以三“字”为指引 向非法代理维权说“不” |
盘州市现有律师事务所26家,执业律师199名,目前,市司法局尚未收到关于对律师非法代理维权的投诉。但实践中存在着非法代理维权这样的现象,非法代理维权中,可能会存在着较大风险隐患。为更好防范非法维权的风险,引导群众合法表达诉求,营造崇尚法治、文明和谐的氛围,我们将从三个方面做好相关工作。
一、在“广”字上下功夫,拓宽宣传渠道。
一是宣传方式多样化。主要是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进行宣传。例如,积极推动村(居)法律顾问进村讲法活动,面对面地对群众进行普法;二是宣传内容接地气。在普法过程中,不仅分享一些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基础法律知识,更多的是告知群众遇事寻求解决问题的合法渠道。通过这样的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的辨别能力,帮助他们区分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和法律咨询公司,选择合法合规执业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作为自己的代理人。
二、在“罚”字上下功夫,加大打击力度。
一是公布举报电话,按照省、市的要求,在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均公布投诉电话,群众可进行电话投诉。二是依法进行处罚。根据《律师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对于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会受到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的处罚。同时,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还会被拘留。另外,根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对于具有律师身份,但代理过程中不尽职、不履责的,会受到行业警告、中止会员权利等处分。三是加大管控力度。市司法局将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的监督、管理,规范律师执业行为。
三、在“实”字上下功夫,主动担当作为。
作为政府部门,要强化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主动采取有力措施实质性化解争议,例如,借助盘州市成立的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行业调解委员会等平台,充分运用调解的方式,预防和化解争议,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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