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负责人:吕尧金(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地址:盘州市亦资街道育才路92号
邮政编码:553536
联系电话:0858—8133016
办公时间:上午 80:30—12:00;下午 14:00—17: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一)贯彻落实国家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贯彻落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政策措施,加强文体广电旅游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贯彻落实广播电视和旅游规章草案。
(二)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事业、体育事业、广播电视事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广播电视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体育、广播电视领域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重大文体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体育设施和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体育产业、广播电视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全市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市公共事业文化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产业、体育产业、广播电视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推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九)推进全市生态旅游、乡村旅游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扶贫开发工作,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多彩贵州公园省”和“中国温泉省”建设工作。
(十)指导全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督,推进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
(十一)负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二)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旅游对外交流活动,推动地方优秀文化走出去。
(十三) 指导、管理全市社会体育工作,做好全市体育组织服务工作,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创新发展;为全市体育彩票销售和体育经营活动提供服务;协调推动各类体育事业的建设和发展。
(十四)拟订全市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协调和指导文物保护、博物馆和考古工作,推进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文物和博物馆监督管理。推进文物和博物馆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和文物保护科技成果转化。
(十五)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
(十六)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产生。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十七)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协调推进中国(贵州)智慧广电综合试验区建设。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十八)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骤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九)完成盘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