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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发文日期2025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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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市医保局关于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2号建议的答复

市医保局关于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2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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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关于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

32号建议的答复

 

张凤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乡医保统筹资金监管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针对关于细化监管流程的建议

我们高度认同细化监管流程的重要性。在我的实际工作中,包括医保基金征缴待遇审核拨付、基金监管等具体各项医保经办业务严格省医保部门出台相应经办规程开展,并由专职稽核人员按季度开展内控检查,确保工作开展的规范执行。在医保资金的筹集环节,通过采取市、乡、村三级核准,加强对参保信息真实性、准确性的核查,确保参保资金应收尽收。在拨付环节,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审核拨付,建立初审、复审和终审制度有效防止资金错拨、漏拨。在使用环节,对参保人采取待遇享受信息及时推送,资金流向清晰明了                              

二、针对关于规范医疗行为的建议

为规范医疗行为,我们已开展一系列针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并组织召开了两次警示教育会。一方面,组织开展了《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等专题培训,深入解读医保政策,有效杜绝过度医疗、不合理收费等行为。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行为监管机制,运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对医疗机构的业务数据进行分析通过列清单、下发疑点数据等方式组织医疗机构开展自查,并依据数据分析对问题突出、自查自纠成效查的医疗机构开展了专项检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纳入医保信用管理体系,并与公安、纪检部门、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实施联合惩戒。

三、针对关于加强日常巡查的建议

印发了由医保、公安、卫健和市场监管等四部门形成医保基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四部门抽调人员按月开展对医疗机构的检查,加大对医疗机构的查力度。同时六盘水市采取县区间交叉检查的方式部分医疗机构的医保报销情况进行深入检查重点围绕过度诊疗分解住院、超量开药、重复开药和串换项目收费等内容开展细致核查。对于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给予处理,责令医疗机构限期整改,并向社会公开曝光,形成有效震慑。

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们将持续推进医保统筹资金监管工作的优化与完善,保障医保基金安全,维护广大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附注: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