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5-891834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5年06月23日 | |
文号 | 是否有效 | ||
标题 |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终止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终止防汛Ⅳ级
应急响应的通知
经组织应急、气象、水务等部门会商,本轮强降雨天气过程已经结束,全市河湖水库汛情平稳。根据《盘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会商研判结果,盘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从6月23日10时30分起终止6月18日15时30分启动的防汛Ⅳ级应急响应,转入防汛抗旱常态工作。
各部门、乡镇(街道)要继续做好应急值守和隐患巡查,密切关注天气和汛情发展变化,适时组织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全力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工作。
盘州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盘州市应急管理局(代章)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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