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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发文日期2025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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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终止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终止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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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终止防汛Ⅳ级

应急响应的通知

经组织应急、气象、水务等部门会商,本轮强降雨天气过程已经结束,全市河湖水库汛情平稳。根据《盘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会商研判结果,盘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从6231030分起终止6181530分启动的防汛级应急响应,转入防汛抗旱常态工作。

各部门乡镇(街道)要继续做好应急值守和隐患巡查,密切关注天气和汛情发展变化,适时组织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全力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工作。

盘州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盘州市应急管理局(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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