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时间: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7: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办公/通讯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亦资街道江源路160号
邮政编码:553537
联系电话:0858-3126625
一、机构设置
1.办公室(政务服务科)。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访、督查督办、安全保密、信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后勤保障、议案建议及提案办理、目标管理、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指导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社团工作;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汇编工作;组织宣传、学习党的理论及路线、方针、政策;制定机关党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建设工作;指导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法制建设和普法工作;负责信访维稳工作,受理群众投诉案件、来信来访和有关政策咨询;组织协调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负责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调整、社会保险和养老保险申报与缴费工作、单位年审和申报、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教育发展规划、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职工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和组织管理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业(从业)资格培训、考试等工作;承担机关党办、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负责人:王顺武;联系电话:3126625)
2.财务科。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政府采购、公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干部职工劳动工资、绩效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的发放与统计工作;负责监督机关住房城乡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拟定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行业利用外资计划;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主要负责人:杨帆;联系电话:3126635)
3.住房保障科。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职责;指导适合市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指导本市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建议;组织编制本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使用公租房资金;负责保障性住房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各乡(镇、街道)住房保障工作;负责指导本市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教师周转房等保障性住房的组织实施、资金管理、方案审核、宣传统计及监督工作;负责本市棚户区改造日常工作;组织起草、编制本市棚户区改造规划、年度计划;负责组织项目的可研、环评等前期工作;研究制定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政策措施;负责棚户区改造宣传教育、调查研究工作;会同发改部门申报棚户区具体改造项目,申请中央、省、六盘水市财政补助资金;会同财政部门安排和调度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协调、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棚户区改造相关工作;指导棚户区改造工作;负责协调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农村住房及农村危房改造的建设工作;指导受灾村镇及省级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地区的村镇迁建(重建)工作。(主要负责人:廖娟;联系电话:3126621)
4.城乡建设发展科。指导城市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事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改革措施,并督促落实有关法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城建行业的技术标准;协调、指导推进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工作;参与市政府投资重点工程项目规划储备库、年度建设计划编制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综合统计工作;拟订全市城镇燃气、城市供热行业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规章制度;监督指导全市城镇燃气、城市供热的日常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城镇燃气、城市供热企业经营、用户用气用热的安全状况等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城镇燃气、城市供热经营许可证后的动态核查和事中事后监管、特许经营的监督管理;参与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指导城镇燃气、热力设施运行等工作;负责城市供热、城镇燃气政策咨询工作;负责对城市排水设施实行排水许可的行政监督管理;负责污水处理价格测算数据采集的组织工作;负责对全市小城镇规划范围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业务指导工作;负责指导全市传统村落保护及申报工作;负责汇总上报村镇统计年报工作;指导协调重点镇及各类试点村镇的建设及相关工作;负责村镇建设各类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指导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村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拟定村镇市政基础设施事业的发展规划;指导城建档案工作;承办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主要负责人:冯培培;联系电话:3126619)
5.房地产市场管理科。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指导房地产市场监管和稳定住房价格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指导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房地产市场建设等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房地产行业相关资质核准和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资金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管工作,开展房地产管理相关行政许可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房产产权产籍的法律、法规;参与房产测绘行业管理;监督用于房产管理的测绘成果审核工作;组织处理落实房改房政策中的历史遗留问题;负责遗产毗连房屋纠纷的调处工作;负责房产转让、抵押、租赁的行政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定期组织测定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各类房屋重置价格、商品房市场指导价格、房屋出租价格;负责全市房产咨询、评估、经纪等中介机构的管理及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工作。(主要负责人:华俭;联系电话:3679700)
6.物业管理科。负责物业服务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和规范物业服务市场;负责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物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监管工作;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招投标工作;指导、监督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归集和使用管理工作;负责物业管理行业纠纷的协调处理工作;负责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工作;负责智慧小区建设的指导和监管工作,推进和完善物业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主要负责人:刘玉金;联系电话:3630336)
7.建筑市场管理科。指导工程建设、建筑业(含室内外建筑装饰装修)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市建筑活动;承担相关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工作;承办相关从业人员建筑市场准入行政许可事项;承担进入我市相关企业的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建筑市场、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合同、工程项目、工程担保、工程风险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相关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及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本市有形建筑市场,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推进建筑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的招投标管理工作,规范招投标程序,监督招标投标全过程,招投标资料的备案管理,负责全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的管理;指导并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拟定本市建筑节能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建设领域新技术推广应用和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工作;指导本市建筑节能工作;组织协调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的实施;指导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相关规章制度;负责民用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及建筑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参与民用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对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进行监管;指导房屋建筑和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承担全市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工作;负责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主要负责人:冯永健;联系电话:3126634)
二、事业单位
1.盘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宗 旨:为全市住房保障事业提供服务。
业务范围: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建议;组织编制本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实施;指导协调各乡镇和街道住房保障工作;指导本市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教师周转房等保障性住房的组织实施、资金管理、方案审核、宣传统计;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主要负责人:廖娟;联系电话:3126621)
2.盘州市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宗 旨:为全市物业管理体系建设提供服务。
业务范围:拟定物业管理等制度并组织实施;为物业管理行业相关资质核准和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审核提供服务;负责物业从业人员的培训;负责指导物业管理行业纠纷的协调处理;负责指导智慧小区建设;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主要负责人:刘玉金;联系电话:3630336)
3.盘州市城市建设服务中心
宗 旨:为城市建设管理提供服务。
业务范围:指导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拟定市政基础设施发展规划;负责指导编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等;负责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申报、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参与市政投资重点工程项目规划储备库、年度建设计划编制工作;指导全市城镇燃气、城市供热、城镇排水等日常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城镇燃气、城市供热、城镇排水企业经营、用户用气用热的安全状况等进行管理;参与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指导城镇燃气、热力、排水设施运行等工作;提供城市供热、排水、城镇燃气政策咨询服务;负责汇总上报城市统计年报;负责城镇污水处理率指标数据测算、采集等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主要负责人:冯培培;联系电话:3126619)
4.盘州市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宗 旨:为全市村镇建设提供服务。
业务范围:指导全市小城镇规划范围内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全市传统村落保护及申报;负责汇总上报村镇统计年报;指导协调重点镇及各类试点村镇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村镇建设各类业务培训;指导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村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拟定村镇市政基础设施事业的发展规划;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主要负责人:邓九龙;联系电话:3107662)
5.盘州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
宗 旨:为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提供服务。
业务范围:为全市建设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行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提供服务;指导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承担建筑市场建设监理、合同、工程项目、工程担保、工程风险服务工作;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负责民用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服务工作及建筑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服务;组织、参与民用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服务;为房屋安全鉴定提供服务;指导房屋建筑和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承担全市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服务;为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提供服务;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主要负责人:刘应通;联系电话:3126633)
6.盘州市房地产产权和资金管理中心
宗 旨:为全市房地产产权及资金管理提供服务。
业务范围: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房地产产权产籍的法律、法规;参与房产测绘行业服务;指导用于房产管理的测绘成果审核;指导处理房改房政策中的历史遗留问题;负责异产毗连房屋纠纷的调处;提供房产转让、抵押、租赁、房产咨询、评估、经纪相关服务,指导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负责全市房地产及其资金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各类房屋重置价格、商品房市场指导价格、房屋出租价格进行测定,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主要负责人:华俭;联系电话:3679700)
7.盘州市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站
宗 旨:为建筑行业健康协调发展提供服务。
业务范围:为市内建筑市场及建筑劳务市场提供服务;对全市建筑企业和外地来我市承包工程的建筑企业资质审查提供服务;指导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负责对市内建筑从业人员培训;承担建设领域新技术推广应用和绿色建筑标识评价服务;指导本市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和城镇减排;组织、协调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的实施;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主要负责人:冯永健;联系电话:3126610)
8.盘州市城建档案馆
宗 旨:为城市建设、规划和建设工程提供档案服务。
业务范围:负责工业、民用建筑、路、桥、市政基础设施、公用基础设施、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园林、风景名胜等建设工程中的文字资料及图纸、声像档案进行收集整理;负责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工程资料存档,城市地下管线、管网,包括给水、排水、电力、电信、燃气、工业管道等文字资料图纸及补测、补汇资料收集存档;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主要负责人:唐仁耿;联系电话:3126625)
9.盘州市棚户区改造服务中心
宗 旨:为全市棚户区改造提供服务。
业务范围:指导全市棚户区改造,负责棚户区改造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编制本市棚户区改造规划、年度计划;负责组织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评估等相关前期工作;研究制定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政策措施;负责棚户区改造宣传教育、调查研究;会同发改部门申报棚户区具体改造项目,申请中央、省、市财政补助资金;会同财政部门安排和调度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协调、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棚户区改造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棚户区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对棚户区房屋安全认定工作进行服务;对全市投入使用的各种所有制房屋及棚户区综合整治房屋的加固、加层、改变结构及功能的安全认定工作提供服务;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主要负责人:周兴政;联系电话:3126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