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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主体信息

一、执法主体
     执法单位:盘州市公安局

单位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亦资街道胜境大道311

二、执法职责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下列行政执法职责:

(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二)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三)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四)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五)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六)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执法权限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其他权力等。

四、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禁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五、执法程序

行政处罚:受理—立案—调查—做出处理决定(答复投诉举报人)—送达文书—处罚决定公开。

行政检查: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下发检查通知—组织实施检查—汇总检查结果。

六、监督途径

(一)监督和投诉渠道

部门:盘州市公安局督察大队、法制大队

来信来访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亦资街道胜境大道311

(二)救济途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执法工作中,有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按照《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向盘州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