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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主体信息

盘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行政执法主体、权限、 依据、程序
和救济渠道等事项的公示

为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和知晓,现将我局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和救济渠道等事项进行统一公开。

一、行政执法主体

执法单位:盘州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翰林街道320国道564

二、行政执法权限

盘州市应急综合行政执法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六盘水市委和盘州市委的工作方针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对应急行政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以盘州市应急管理局名义依法统一行使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包括投诉举报的受理和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等。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对相关生产经营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依法督促落实整改并组织复查,依法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作出现场处理和实施行政处罚;参与并协调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二)承担全市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安全生产执法监管、专项整治、标准化建设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盘州市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文件精神;规范生产秩序,对全市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流通环节进行有效监管,及时准确掌握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生产、加工、销售、调运产品的信息情况,及时制止无证经营企业进入相关市场

(四)对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企业安全建设项目提出建议;督促指导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安全投入、安全装备、科技强安等工作。

(五)承办盘州市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盘州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设7个内设机构

1.综合科。负责大队日常综合事务;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信访、宣传、安全保密、档案管理、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

2.红果片区执法中队:负责红果片区范围内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非煤矿山、石油天然气(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尾矿库(含赤泥库、磷石膏库)的安全执法检查;负责红果片区范围内治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管执法;负责红果片区范围内的防震减灾执法检查;组织、指导、督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参与全市安全生产类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救援、分析研判、事故调查等工作。

3.鸡场坪片区执法中队。负责鸡场坪片区范围内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非煤矿山、石油天然气(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尾矿库(含赤泥库、磷石膏库)的安全执法检查;负责鸡场坪片区范围内治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管执法;负责鸡场坪片区范围内的防震减灾执法检查;组织、指导、督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参与全市安全生产类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救援、分析研判、事故调查等工作。

4.保田片区执法中队:负责保田片区范围内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非煤矿山、石油天然气(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尾矿库(含赤泥库、磷石膏库)的安全执法检查;负责保田片区范围内治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管执法;负责保田片区范围内的防震减灾执法检查;组织、指导、督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参与全市安全生产类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救援、分析研判、事故调查等工作。

5.柏果片区执法中队:负责柏果片区范围内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非煤矿山、石油天然气(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尾矿库(含赤泥库、磷石膏库)的安全执法检查;负责柏果片区范围内治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管执法;负责柏果片区范围内的防震减灾执法检查;组织、指导、督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参与全市安全生产类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救援、分析研判、事故调查等工作。

6.石桥片区执法中队负责石桥片区范围内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非煤矿山、石油天然气(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尾矿库(含赤泥库、磷石膏库)的安全执法检查;负责石桥片区范围内治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管执法;负责石桥片区范围内的防震减灾执法检查;组织、指导、督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参与全市安全生产类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救援、分析研判、事故调查等工作。

7.双凤片区执法中队负责双片区范围内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非煤矿山、石油天然气(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尾矿库(含赤泥库、磷石膏库)的安全执法检查;负责双片区范围内治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管执法;负责双片区范围内的防震减灾执法检查;组织、指导、督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参与全市安全生产类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救援、分析研判、事故调查等工作。

三、行政执法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相关监管领域法律法规对本辖区内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行政执法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依法开展执法工作。

(一)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

2.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3.公开、公平、公正;

4.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5.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二)行政许可类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三)行政检查类

编制计划——制定检查方案——实施检查——书面记录——现场处理。

(四)行政处罚类

立案——调查——告知——法制审核——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决定——送达——执行——移送。

(五)行政强制类

1.查封扣押

审批——告知——执行。

2.加处罚款

告知——催告——决定——送达——申请强制执行。

3.拍卖抵扣罚款

催告——决定——送达——执行。

五、救济途径

(一)行政复议。对本局作出的行政决定不服的,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内向盘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行政诉讼。对本局作出的行政决定不服的,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在六个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内向水城区人民法院起诉。

监督举报电话:0858-3637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