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征办于2014年12月成立后,出台了《盘县城镇规划区范围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试行)》(盘党办发〔2015〕15号)文件,该文件中明确规定:“为解决失地农民长远生计问题,每户可购买20平方米商业门面,限时完成搬迁的奖励10平方米,大于100平方米的按照房屋合法面积10%购买商业门面,总面积最高不超过40平方米。购买价为1600元/平方米。”
4年来,红果城区迅速发展,多个项目开工建设,进行了大面积拆迁,符合并签定购买商业门面的拆迁户有200多户,现红果城区棚改房已经基本建成,为贯彻落实《盘县城镇规划区范围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试行)》(盘党办发〔2015〕15号)文件精神,履行政府与拆迁户的安置合同,确保拆迁户有序、合理购买商业门面并规范后期管理,经市房征办、市国土资源局、市税务局、亦资街办、胜境办、翰林办、红果办、宏财公司多次认真研究后报市政府批准执行。
关键词解读:
1、商业用房:商业用房以商业门面意义相同,商业用房可以是一层、二层或其他层,指由住建部门定性为商用,可用于经营的场所。
2、成本价:指建安成本,含土地取得成本、设计费用、建设成本等费用,最终成本价以结算审计为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