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政府办公室:
根据《六盘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事项合法性审查规定(试行)》(六盘水府办函〔2016〕97号),盘州市司法局对《盘州市双凤镇人民政府关于报请审定〈盘州市双凤镇老旧危住房改造方案(稿)〉的请示》及附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经审查该《请示》无违反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情形。
2020年7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主办:中共盘州市委员会盘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盘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箱:pxdzzwb@163.com
建设与维护:盘州市电子政务中心 地址:贵州省盘州市凤鸣北路1号党政大楼
网站咨询:0858—3636249 建议使用IE9.0以上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