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分工方案》)和《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季度目标分解表》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对《分工方案》中涉及本单位牵头事项进行核实校对,并提出意见。
二、根据《分工方案》中涉及本单位内容,结合本单位工作推进情况,认真测算并填写完善《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季度目标分解表》中的季度目标任务;如该事项涉及其他部门的,请牵头部门主动作为,积极与涉及部门沟通对接,结合本项工作推进情况,与涉及部门认真测算并填写完善《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季度目标分解表》中的季度目标任务。
三、对《分工方案》的意见(无意见也需反馈)及填写完善的《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季度目标分解表》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后,于2020年5月25日17时前报市政府办督查科(领导签字盖章版和可编辑电子版各一份)。
附件:1.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征求意见稿)
2.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季度目标分解表
(联系人:周春富;联系电话:3632755/13639165098
邮箱:pzfdck@163.com。)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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