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府办发〔2019〕3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部门:
《盘州市“防贫保”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2019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盘州市“防贫保”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贵州省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的指导意见》、《六盘水市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的指导意见》、《盘州市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为巩固盘州市脱贫成果,有效防止因灾、因病返贫,持续建立精准防贫长效机制,结合盘州市实际,特制订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在抓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全面消除贫困存量的同时,强化农村群众动态监管,抓住因病、因灾等致贫返贫关键因素,以“防贫保”为依托,科学设置防贫保障线和预警线,建立精准防贫标准和程序,从源头上筑起发生贫困的“截流闸”和“拦水坝”,基本消除因病、因灾致贫返贫现象,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
(一)市级统筹,乡村联动。“防贫保”项目采取“群体式参保、基金式管理、社会化经办”运作模式,项目在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进行,下设精准防贫办公室(设在市扶贫办),负责全市“防贫保”项目的把关、调度和监督。由盘州市政府与太保产险六盘水中心支公司签订合作协议,设立“精准防贫保险救助金”,由保险公司负责完成相关入户数据调查核实任务,并负责理赔资金发放。各乡(镇、街道)、村(居)要积极指导辖区符合“防贫保”对象申报防贫保险,并配合保险公司展开核查,认真完成防贫对象评议公示、帮扶举措落实等重要环节,共同筑牢防贫“保护墙”。
(二)事前框定、事后认定。防贫对象不事前确定、不事先识别,但凡达到申报条件的群体因病、困灾等情况造成致贫、返贫时,均可申请防贫保险救助金。对防贫对象的认定和扶持,要坚持做到“实事求是、严格程序、接受监督、公平公正”。
(三)主动申报与指导申报相结合。返贫对象可根据自身因病、因灾情况主动到所在村、乡(镇、街道)进行防贫保险申报,各乡(镇、街道)、村也可积极主动指导返贫对象进行申报。
三、保险对象
因病致贫返贫。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属于盘州市农村户籍人口;2.在盘州市参加了医疗保险的;3.符合医疗报销条件;4.按医疗保障相关规定就医;5.对因病住院产生医疗费用(以住院医疗费用报销结算单为依据)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含民政临时救助)、慈善救助、计生扶助、商业保险等政府或相关机构给予的报销或补贴后自付费用,通过核实扣除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生活非必需品(如轿车、超出平均居住面积以外的房产等)等固有资产等费用后,刚性支出仍然较大可能导致返贫、致贫的。
因灾致贫返贫。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属于盘州市农村户籍人口;2.因火灾、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突发自然灾害(无第三方责任主体)对被保险人生活必需品造成损失,其基本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3.被保险人修复(恢复、购置)受损物品用于保障基本生活,支出费用在扣除临时救助、社会救助、商业保险等政策后,通过核算除去家庭收入、生活非必需品等固有资产成本后损失仍然过大导致返贫、致贫的。
四、保险时间认定
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保险年度结束后,未治疗结束后续产生的费用不纳入保险范围。
五、工作流程
(一)返贫申报。农户自行申报(申请表附后),经镇村两级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按照“一月一申报”的要求,上报市防贫办。
(二)情况交办。市防贫办接到各乡(镇、街道)上报信息后,将申报信息交保险公司(太保产险盘州支公司)逐一调查核实。
(三)调查核实。保险公司接到任务后,要在5日内到被返贫对象家中进行调查核实,对返贫对象家庭通过“四看一算”(看住房、看家用、看大件、看儿女、算收入)的方式调查取证,初步判断申报对象是否符合保障,并将结果反馈市防贫办;市防贫办按照“适时推送”的原则,在集中审批前一周将申报对象家庭成员(含配偶、子女、父母)信息推送至市车管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应急管理局等相关单位对偿还能力、政策享受落实情况进行核实。
(四)联席会议审批。按照“适时审批”的原则,由市防贫办组织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银监办、太保产险盘州支公司等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对申报人的申报事项等有关事宜进行集中审查,审查结果反馈至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核算,保险公司也可根据赔案量适时申请联席会议审批。
(五)结果交办。保险公司通过入户调查核实、联席会议核查的结果,进行收入情况核定,并将是否能理赔,理赔标准等情况汇总后,返市防贫办备案,并由市防贫办交办各乡(镇、街道)。
(六)结果公示。各乡(镇、街道)接到交办任务后,由乡(镇、街道)组织相关村对调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天),最终公示照片、公示结果等相关资料以乡(镇、街道)为单位上报市防贫办。
(七)启动理赔。由市防贫办对乡(镇、街道)上报公示结果进行审批、备案,并通知保险公司启动理赔程序,发放防贫保险救助金。
(八)资金到户。防贫保险救助金实行银行化发放,审批金额通过银行机构直接打入个人账户,保险公司负责将有关凭证报市防贫办公室存档。
六、防贫保险救助金发放标准
因病致贫返贫:被保险人因病住院产生医疗费用(以住院医疗费用报销结算单为依据)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含民政临时救助)、慈善救助、计生扶助、商业保险等政府或相关机构给予的报销或补贴后自付费用,通过核实扣除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生活非必需品(如轿车、超出平均居住面积以外的房产等)等固有资产等费用后,刚性支出仍超过3000元的部分,通过联席会议核定后据实发放救助金,以此降低被保险人自付费用,保障其不因病致贫返贫,原则上10万元为封顶线。
因灾致贫返贫:被保险人修复(恢复、购置)受损物品用于保障基本生活,支出费用在扣除临时救助、社会救助、商业保险等政策后,通过核算除去家庭收入、生活非必需品等固有资产成本后损失仍然过大,刚性支出仍超过3000元的部分,通过联席会议核定后据实发放救助金,以此降低被保险人自付费用,保障其不因灾致贫返贫,原则上5万元为封顶线。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防贫保”项目实施领导责任机制。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扶贫办主任为副组长,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应急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交警大队等有关单位为成员的市防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防贫保”项目的推进和指挥协调。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制定落实办法,与脱贫攻坚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二)提供优质服务。太保产险六盘水中心支公司作为“防贫保”项目的承保和服务主体,要提高政治站位,成立专项服务团队,制定专项服务流程,加大硬件投入,开辟承保理赔服务绿色通道,确保理赔服务时效。
(三)加大政策宣导。太保产险六盘水中心支公司和各乡(镇、街道)要通力配合,通过多种形式进行“防贫保”项目的政策宣传和工作指引,通过专题工作宣讲会、宣传栏、宣传海报、宣传折页、宣传视频筹,确保村村深入了解“防贫保”项目的措施,保障对象户户知晓“防贫保”项目的政策。
(四)严格规范经营。严格落实“谁审核、谁负责”责任制,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和经办保险机构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出具的说明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严格落实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规定,加强监管力度,加大查处力度,严禁任何形式套取或冒领扶贫资金行为,确保经营数据真实,确保扶贫资金安全,保障参保对象合法权益;对在调查核实中被调查对象故意隐瞒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赔付资格。
附件:1.防贫保险救助金申请表
2.防贫保险救助金审批表
3.防贫保险救助金申报(汇总)表
4.防贫保险救助对象基本情况公示
5.防贫保险救助对象入户调查表
附件1
防贫保险救助金申请表
乡(镇) 村 年 月 日
申请人 |
身份证号 |
|||||||
申请事项 |
因病 □ 因灾 □ |
联系电话 |
||||||
家庭住址 |
||||||||
家庭成员情况 |
姓名 |
年龄 |
职业 |
劳动技能 |
身体状况 | |||
家庭住房结构 |
土坯房□ 平瓦房□ 砖混楼房□ | |||||||
子女上学状况 |
姓名 |
就读学校 |
年级 |
学费 |
政策享受情况 | |||
家庭主要收入来源 |
务工收入 |
种养收入 |
经营收入 |
其他 | ||||
元 |
元 |
元 |
元 | |||||
家庭重大开支情况 |
因病 |
因学 |
因灾 |
其他 | ||||
元 |
元 |
元 |
元 | |||||
村委会意见 |
支部书记或村主任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乡镇意见 |
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防贫保险救助金审批表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 |
|||||
家庭成员 |
姓名 |
与户主关系 |
身份证号 | |||
家庭住址 |
||||||
申请事由 |
||||||
申请资助金额 |
审核确定资助金额 |
|||||
所在村意见 |
经调查该户符合申报条件。 村支部书记或主任签字: (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
所在乡镇意见 |
乡镇核查人员签字 |
|||
书记或乡镇长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审核组成员签字 |
单位 |
签字 |
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3
防贫保险救助金申报(汇总)表
乡(镇)长(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
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 |
申报事由 |
申请资金 |
联系电话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13 |
|||||
14 |
|||||
15 |
|||||
16 |
|||||
17 |
|||||
18 |
|||||
19 |
|||||
20 |
注:此表按照农户申请救助类别分类汇总,在标题栏括号内注明申请救助类别(医疗救助、灾害特别救助)。
附件4
防贫保险救助对象基本情况公示
乡镇 村 年 月 日
拟资助对象 |
性别 |
年龄 |
|||
家庭情况 |
家庭主要成员:配偶□父亲□母亲□子女□其他( ); 致贫或返贫潜在因素:因病□因学□因灾□其他( ); 主要经济来源: ,家庭收入: 万元; 日常生活消费: ,合计: 万元, 重大( )开支: 万元,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 | ||||
申请事由 |
|||||
申请资助金额 |
审核确定资助金额 |
||||
核实人签字 |
监督电话:
附件5
防贫保险救助对象入户调查表
乡镇 村 年 月 日
核查对象 |
身份证号 |
||||||||
申请事项 |
因病 □ 因灾 □ 因学 □ |
联系电话 |
|||||||
家庭住址 |
建档立卡脱贫户□ |
非贫低收入户□ |
|||||||
家庭成员情况 |
姓名 |
年龄 |
职业 |
劳动技能 |
身体状况 |
||||
家庭住房结构 |
土坯房□ 平瓦房□ 砖混楼房□ | ||||||||
子女上学状况 |
姓名 |
就读学校 |
年级 |
学费 |
政策享受情况 |
||||
子女家庭情况 |
较好□ 一般□ 较差□ | ||||||||
家庭主要收入来源 |
务工收入 |
种养收入 |
经营收入 |
其他 |
|||||
元 |
元 |
元 |
元 |
||||||
家庭重大开支情况 |
因病 |
因学 |
因灾 |
其他 |
|||||
元 |
元 |
元 |
元 |
||||||
家庭存款 |
借贷情况 |
||||||||
有关调查情况及结论 |
被核查人签字: 核查人签字: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