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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178220
  •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2-01-26
  • 文  号:
  • 盘州府办函〔2022〕4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盘州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盘州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作者:市政府办公室
字号: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国办函〔20211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铁路沿线民航机场属地安全环境管理牵头协调部门的通知》(黔府办函〔202158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贵州省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黔府办函〔202162号)、《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建立六盘水市铁路沿线民航机场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的函》(六盘水府办函〔202156号)精神,进一步统筹协调全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落实好铁路沿线安全管理各方责任,建立盘州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成员

召 集 人:朱 琦(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 召 集人:张兴永(市政府办副主任)

范友忠(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易 伟(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成 员:梅华平(六盘水市公安局两河分局局长、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毅夫(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伍齐羽(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黄尧江(市教育局副局长)

陈志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刘 青(市司法局党组成员)

李枝稳(市财政局副局长)

肖 元(市自然资源局党委委员)

黄共云(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盘州分局副局长)

何晓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

倪 祥(市水务局副局长)

张 超(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蒋先锋(市应急局副主任科员)

许功祥(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邹能扬(市能源局党组成员)

刘志坚(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江为志(盘县公路管理北段段长)

刘孝红(盘县公路管理南段副段长)

黄大盘(两河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

何志友(红果街道办事处主任助理)

方逸墨(翰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杨 淮(亦资街道办事处政法委员)

欧阳丁(刘官街道办事处政法委员)

何 锋(坪地彝族乡副乡长)

金开俊(鸡场坪镇党委委员)

程文平(柏果镇党委委员)

张 强(盘关镇盘江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阳运学(大山镇党委委员)

相 伟(响水镇党委委员)

董显金(石桥镇统战委员)

马正府(英武镇副镇长)

杨成伟(曲靖车务段副段长)

方福兵(曲靖工务段副段长)

彭 胜(盘州市供电段主任)

郑红宁(贵阳高铁工务段副段长)

燕 兵(贵州水红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分管负责人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部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成员单位。

二、主要职责

(一)联席会议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六盘水市有关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有关决策部署,加强对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的分析研判和统筹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健全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长效机制。指导督促有关方面落实责任,认真做好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

(二)成员单位职责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单位)统筹、指导沿线各乡(镇、街道)开展铁路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做好跨越航道的铁路桥梁区域、责任范围内上跨铁路道路桥梁和道路铁路并行路段安全防护设施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治等安全管理工作,设置并维护责任范围内下穿铁路桥梁、涵洞的防撞设施、道路限高限宽标志。依法与铁路监督管理机构共同做好铁路道口安全监督管理。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媒体对铁路沿线周边安全常识进行广泛宣传,对治理工作经验成效进行宣传报道,引导广大群众提升安全意识。

市委政法委(市铁路护路办):负责将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统筹考评,加强对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协调和指导;用好“平安建设”考核、督办、责任追究等手段,推动铁路护路联防工作。负责指导铁路护路机构开展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加强对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协调和指导。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铁路沿线周边的治安秩序,建立健全铁路治安预警防范、应急处置等机制,依法制止、查处危及铁路安全的违法行为。

市发展改革局:负责对权限内铁路沿线周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予以审批(核准、备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项目对铁路沿线周边安全环境影响评估,推进“平改立”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指导铁路沿线周边中小学校将铁路安全知识纳入学生安全教育内容,将爱路护路教育与平安校园建设相结合,增强学生铁路安全防护意识。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协同推进全市铁路护路联防工作;负责组织对铁路沿线周边民爆器材生产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协调通信企业开展铁路沿线通信电缆、杆塔等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市司法局:负责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乡(镇、街道)、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化解涉及铁路矛盾纠纷。坚持有效开展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及与铁路安全有关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铁路沿线周边居民的安全和法律意识。

市财政局:负责做好铁路沿线周边安全环境治理经费保障,为铁路沿线周边安全环境治理工作提供经费支撑,并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配合主管部门加强经费管理。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将铁路线路、车站、枢纽及其他有关设施的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依法做好铁路沿线周边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防治。指导有关单位做好铁路沿线周边规划管理工作及村庄建筑风貌的管控;指导铁路沿线周边森林火灾巡护,协助铁路运输企业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协助铁路监督管理机构指导、协调危及铁路安全的林木处置。

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盘州分局:负责监督管理铁路沿线周边生态环境污染防治。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廊、城市道路与铁路交汇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城镇规划区范围内铁路两侧彩钢房等轻质建(构)筑物隐患问题排查整治;负责指导开展权责范围内上跨铁路城市道路桥梁的安全设施管理工作。

市水务局:负责指导铁路有关单位设置禁止开采区。指导铁路桥梁跨越处河道上下游河道管理范围拦河筑坝、架设浮桥或者修建其他影响铁路桥梁安全的设施等问题整治工作。指导属地铁路桥梁跨越处河道上下游河道管理范围禁采范围内采砂等问题整治工作。指导属地铁路交叉的水利设施问题排查及整治工作。负责铁路沿线地下水开采取水许可,禁止在高速铁路两侧200米范围内抽取地下水。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对铁路沿线周边农业产业进行合理规划,做好农用薄膜、塑料大棚等农业种植、养殖设施对铁路运输安全的隐患排查整治。负责铁路沿线周边村庄农房建设的管理和指导。

市应急局:负责与铁路监督管理机构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和安全生产协调机制,依法做好铁路沿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储存、销售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配合路地相关部门对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周边非法开采非煤矿山危及铁路安全隐患开展集中排查整治。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依规做好铁路沿线周边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和铁路桥下涉铁路安全违法经营、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整治工作。

市能源局:负责铁路沿线煤矿、长输油气管道、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铁路沿线周边的煤矿、长输油气管道、电力、新能源等能源企业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

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负责督促指导乡(镇、街道)依法查处铁路沿线周边涉及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城乡规划领域的违法行为。负责中心城区既有城市道路桥梁的安全设施管理工作。

盘县公路管理南段:做好辖区内涉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的公路以及接养“公跨铁”桥梁的安全管护工作;对接养的“公跨铁”桥梁及公铁并行路段开展病害排查、治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盘县公路管理北段:做好辖区内涉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的公路以及接养“公跨铁”桥梁的安全管护工作;对接养的“公跨铁”桥梁及公铁并行路段开展病害排查、治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铁路沿线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落实本行政区域内铁路安全相关工作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由本级人民政府、铁路监督管理机构、铁路建设单位和运输企业参与的铁路沿线周边安全管理综合协调机制,加强铁路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本行政区域内社会公众的铁路安全意识,共同维护铁路安全。负责协调处理本行政区域内铁路安全的有关事项,将铁路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和平安建设范围,落实护路联防责任制、“双段长”工作机制,配合对接本行政区域内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

贵州水红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负责配合路地相关部门对水红线各类安全隐患、路地矛盾纠纷开展排查整治;负责对水红线基础设施改造,铁路防护工程建设进行申报立项等工作;负责配合设备管理单位对水红线沿线周边环境检查,发现影响或危及设备、行车安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配合地方政府、交通运输部门开展铁路安全“五进”宣传工作。

曲靖车务段:负责对所属车站的铁路运营安全管理,调度指挥客货列车运行,承担客货运及军事运输任务。对车站周边企事业单位、学校开展爱路护路宣传教育工作。协调组织各类涉路安全隐患排查处置,对铁路交通安全事故调查、分析,牵头组织协调路地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妥善处置。

盘州市供电段、贵阳高铁工务段、曲靖工务段:主要负责盘州市铁路线路、桥梁、涵洞维护维修,铁路道口“平改立”申报立项、建设等工作,管辖区域内各类涉路安全隐患、路地矛盾纠纷及铁路安全方面的排查整治、问题清单及情况反馈。铁路线路封堵、上跨天桥或下穿涵等便民通道的申报立项及投资建设等相关工作。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实行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全体会议由召集人召集,全体成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部门(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专题会议由召集人召集或委托副召集人召集,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部门(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联席会议办公室可组织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事项。联席会议全体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根据需要召开。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的联络和协调;检查、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和铁路管理单位贯彻落实国家、省、六盘水市以及联席会议关于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部署情况;对存在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需要由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建议,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督促指导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收集汇总、分析处理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信息、数据,及时编报工作动态信息,提供宣传资料;负责联席会议召开的筹备、组织和会务工作,起草会议纪要;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由召集人签发后印发有关方面落实。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告市委、市政府。

四、工作要求

按照“党政主治、部门共治、网络管治、企业自治”原则。将铁路沿线周边安全环境治理工作分成“城市板块、农村板块、高铁板块、基建板块”4个板块,其中城市板块和高铁板块按照“主治在县、管理在乡、延伸到街道、触角在组”,农村板块按照“主治在县、管理在乡、延伸到村、触角在组”,基建板块按照“党政主治、部门共治、网络管治、企业自治”的原则,定期分析排查风险、将隐患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各成员单位要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负责人,主动研究我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有关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工作事项;要积极主动提供服务、加强沟通、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全面完成全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目标任务。联席会议办公室加强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





202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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