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盘州市深入推进乡村基层政务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5月31日
盘州市深入推进乡村基层政务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等文件精神,根据《贵州省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黔政务通〔2022〕4号)、《六盘水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印发〈六盘水市2022年进一步提升乡村政务服务水平的行动计划〉的通知》和《中共盘州市委改革办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乡镇和街道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试点及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盘州改办发〔2022〕1号)等文件要求,为全面提升乡村基层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实现全市乡村政务服务高质量发展,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推进乡村基层政务服务高质量发展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入学习贯彻国发〔2022〕2号和国发〔2022〕5号文件精神,围绕“四新”主攻“四化”总要求,不折不扣抓好各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基层政务服务水平和能力建设为总要求,深入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扎实推动全市乡村政务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深入推动乡村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不断提升政务服务基层基础,实现服务平台强基固本、拓展创新,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支撑,推动“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取得新进展。
(二)深入推动乡村政务服务“一门一窗一网一次”改革,以“一窗通办”改革为着力点,推动“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向乡村延伸,全面提升乡村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全市政务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三)深入推动乡村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为优化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推进乡镇和街道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试点及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简称“两项改革”)取得新突破。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
1.规范实体政务服务场所。按照“设施配套、功能完善、内容丰富、机制顺畅、服务便捷、管理规范、办事方便”的基本要求。通过整合、租赁、改造等方式,实现“一乡镇一大厅”的目标,全市各乡(镇、街道)提供政务服务场所名称统一规范为:“×××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市各有关部门及派出机构所设立的办事分厅和窗口一律撤销,不得再出现“厅外设厅”“多头受理”“体外循环”等现象。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对政务大厅功能分区进行合理化调整,规范设置咨询导办区、窗口服务区、自助服务区、休息等候区、投诉受理区五个区,各功能区应划分明显、标识清晰、标牌规范,配齐健全各项便民服务设施。(责任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
2.规范进驻清单事项管理。对照乡(镇、街道)权力清单、赋权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三张清单,按照“应进必进”要求,由市级统筹制定《盘州市乡(镇、街道)行政权力事项进驻清单》《盘州市乡(镇、街道)赋权事项进驻清单》《盘州市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事项进驻清单》共三张清单,同步建立负面清单通报机制,坚决杜绝“明进暗不进”“体外循环”等情况发生。(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
3.规范窗口设置。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科学设置窗口。根据进驻事项、进驻人员、办件量及业务关联性,统一设置“综合窗口”。要在窗口设置上做减法,在提升服务效率上做加法,循序渐进推进“一窗通办”。刻制启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收件受理章”。合理设置综合咨询窗口,统一提供咨询、引导等服务。合理设置帮办代办窗口,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帮办代办服务。(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
4.规范进驻人员管理。要健全完善大厅人员管理工作制度,配齐配强服务管理人员,凡进驻大厅窗口工作人员不得再承担本业务科室其它工作任务,落实“审管分离”“受审分离”工作机制,在大厅工作期间的考勤、年度考核评价、评先选优、目标考核等原则上由本级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开展。允许聘用部分比例编外人员作为窗口服务人员参与大厅服务。建立“上挂下派”“跟岗服务”等人员交流机制,切实提高审批服务队伍的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
5.规范“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三张清单,统筹辖区内各部门集中统一进驻本级便民服务中心办理,认真组织开展“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确保本级政务大厅做到“只进一扇门,能办所有事”。要坚决杜绝政务大厅关门闭户、出现办事群众满楼跑、满处跑、到处找、反复找等情况。(责任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
(二)深化村(居、社区)便民服务站规范化
6.规范便民服务站。围绕满足办事群众需求的总要求,根据实际条件利用村(居、社区)原有活动室等集体资源资产改造提升便民服务站,名称统一规范为:“×××村(居、社区)便民服务站”。便民服务站要明确专人负责,规范设置“咨询+代办+窗口”、“网格+窗口”等窗口模式,达到有标识、有窗口、有人员、有系统、能服务的基本标准,做到村(居、社区)便民服务站全覆盖。各乡(镇、街道)在9月底前完成本辖区50%村居的规范提升,在12月底前完成剩下50%村居的规范提升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7.规范服务事项和代办事项。统筹规范梳理《盘州市村(居、社区)便民服务事项清单》《盘州市村(居、社区)代办服务事项清单》等清单并公开。结合本村实际把群众普遍需要办理的事项纳入服务清单,在群众自愿、诉求合法、条件允许的基础上提供代办服务,对同时段内、同一网格的同一事项,鼓励通过网格员、村干部、包村干部全程代办。规范代办、帮办、预约办、上门办行为,制定并公开代办制度,从源头上解决群众来回跑问题,切实为村(居)民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2年8月底前)
(三)深化乡村网上办事大厅标准化
8.精准编制办事指南。市各有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下放,谁清理、谁编制”的原则,及时准确梳理本部门下放到乡村两级办理的事项,统一规范县、乡、村的办理流程和办理时限,精准编制规范的办事指南模板,下发乡(镇、街道)修改完善后录入贵州政务服务网。乡(镇、街道)要对照本级进驻事项,精准编制办事指南录入贵州政务服务网,要规范录入辖区内村(居、社区)便民服务事项指南,及时录入到村(居、社区)网厅。要加强对网厅的管理,建立健全网厅巡查机制、纠错机制、信息反馈等机制。(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
9.精准优化再造办事流程。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加大办事环节精简和流程再造力度,提升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深度,提供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结果送达等全流程、全环节网上服务,推动更多适合网上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由网上可办向全程网办转变,年底前实现50%进驻事项全程网办零突破。(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2年8月底前)
10.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强化对贵州政务服务网的应用,推动“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及时更新办事指南,确保线上线下一致,培训指导窗口人员熟练掌握贵州政务服务网审批服务系统进行事项办理,做到“现场办”和“网上办”线上线下标准要求一个样。推动“政务服务+邮政”进驻乡(镇、街道)大厅,费用由乡(镇、街道)统一买单,开展政务服务材料结果免费寄递服务,变“群众跑”为“快递跑”,优化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邮政分公司、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前)
(四)深化管理服务模式标准化
11.制度建设标准化。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健全更新各项管理制度,由市政务服务中心制定统一模板,从制度内容、样式上统一标准,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调整完善后印发实施。重点推动事项审查要点、办事答疑手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单标准编制。适时完善其它管理服务制度机制标准。(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2年7月底前)
12.服务模式标准化。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两级要结合服务对象、事项办件量的多少,结合辖区内群众办事规律,综合采用常驻全天候服务、定时服务、预约服务等模式提高服务效率,关键要做到规范服务。要创新运用智慧自助服务模式,推广运用“掌上办、网上办、手机办”。对原乡镇所在地的15个副科级政务服务中心,要综合应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预约服务、定时服务、赶集服务、代办服务等模式,为周边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2年7月底前)
13.拓展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开展绿色通道、容缺审批、定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延时服务、代办服务、陪同服务等机制,建立健全“12345”“好差评”工作机制,确保上级转办投诉件能得到规范、有序流转,投诉群众能及时得到回复解决,切实提升服务满意度。(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2年7月底前)
14.深化业务培训指导。要通过培训不断提高政务服务队伍综合能力,市政务服务中心要牵头组织开展大厅管理、服务礼仪、政务服务平台应用和能力提升方面的培训。市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常态化业务培训机制,加强对行业业务的培训指导。乡(镇、街道)每年要组织进驻窗口人员、村级业务办理人员开展不少于1次的培训。(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2年7月底前)
(五)推动“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向乡村延伸便利化
15.各乡(镇、街道)要围绕推动政务服务高质量发展目标,在扎实做好“一窗通办”的基层上,同步推动“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向乡村延伸,推动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家门口办”。参与试点的乡(镇、街道)和村居要先行先试、大胆创新、大胆改革,在6月底前完成试点任务,年底前实现50%乡镇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得到突破。(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对工作的统筹调度、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点环节要亲自部署、亲自调度、审核把关,分管负责人要亲自协调、狠抓落实,各责任单位要主动担当、主动协调、全力支持,各进驻部门窗口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工作扎实推进。
(二)压紧压实责任。要按照全省政务系统“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年要求,切实转变作风,压实责任,各单位要将工作任务清单化、责任化、具体化,结合自身实际细化方案措施,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台账清单,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实。对工作责任不落实,部门表态调门高、落实成效差,不整改落实或整改不力的将进行通报问责。
(三)加强督促指导。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市政府督查科将对本项工作进行督查。市各有关部门、市政务服务中心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跟踪督导,适时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各乡(镇、街道)是此项工作主体,要加强对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居)便民服务站的建设和日常管理、督促指导。
(四)强化考核运用。市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及时梳理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认真总结工作中取得的成效,提炼好的做法和经验,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此项工作纳入对市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本年度高质量发展目标考核指标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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