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盘州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情况。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主办单位、共同承办单位要认真履职,紧密配合,按要求和程序严格组织实施。
三、市司法局要加强对承办单位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指导。根据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调整。
盘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盘州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需履行程序 |
承办单位 |
拟决策时间 |
1 |
盘州市部分公交票价核定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市发展改革局 |
2025年 第四季度 |
2 |
盘州市环卫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
2025年 第二季度 |
3 |
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
公众参与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主办:市应急局 共同承办:市能源局 |
2025年 第四季度 |
4 |
盘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
公众参与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主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共同承办: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六盘水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盘州管理部。 |
2025年 第四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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