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共有煤矿89处,总产能6684万吨/年。其中:春节前正常生产矿井38处,设计产能3070万吨/年;试运转矿井11处,设计产能1430万吨/年;正常建设矿井10处,设计产能765万吨/年;长期停产停建矿井30处,设计产能1419万吨/年。春节后应复工复产矿井38处;应复工复产试运转矿井11处;应复工复建矿井10处。
全市春节期间正产生产建设13处(金佳矿,土城矿,鸿辉煤矿一采区,响水矿,月亮田矿,山脚树矿,马依公司,红果煤矿,苞谷山煤矿,仲恒煤矿,银河井区,火铺矿,松河矿)。截止2021年2月24日,节后已复工复产煤矿38处,复工复产试运转矿井11处,复工复建矿井10处。全市恢复施工掘进工作面204个,复工率76.12%;恢复施工采煤工作面85个,复工复产率达95.51%。
2020年12月底盘州市在册工人数46519人。截止2月23日,盘州市内煤矿企业到岗35512人,到岗率76.34%,其中盘江精煤公司复岗率95.5%,邦达公司复岗率97.93%,恒鼎公司复岗率80.81%。
盘州市能源局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认真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和局领导带班值班工作,大家齐心协力、“舍小家顾大家”,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坚守一线、严格执法。春节期间,盘州市能源局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76人次,检查煤矿8处,查出各类安全隐患108条,目前已整改92条,剩余16条正在整改中,到期整改率100%,无重大安全隐患,未发生安全事故。2021年春节期间共生产原煤25.13万吨,调运10.41万吨;同期生产原煤增长15.49%,同期调运原煤增长165.56%,为实现一季度“开门红”夯实了安全基础。
虽然我市在春节复工复产工作中精准调度,严格把关,安全、稳定、高效助力复工复产,为一季度“开门红”夯实了基础,但目前我市在保障安全生产中仍然面临一些问题及风险。
一是主要存在的困难和问题:(1)部分企业外省职工队伍较多,春节后返盘较晚,导致队伍组织不稳定。如恒鼎公司下属企业。(2)瓦斯治理工程严重滞后,制约采掘进度,多次造成瓦斯超限。如松河西井、祥兴煤矿等。(3)先进技术装备使用率低,优秀人才匮乏,一线从业人员普遍年龄结构老化。如千米定向钻机长期未有效推广使用,适应智能化采掘装备的队伍严重不足;如土城矿初中及以下学历职工占比达75.56%,其余多数煤矿文化程度低、人员结构老龄化的情况也较为突出。
二是面临和亟需化解的风险:(1)开采深度增加,灾害加重,瓦斯治理难度增加的风险。如2020年11月23日发生的兴达煤矿煤与瓦斯突出涉险事件,就是在系统延伸工程中发生的。(2)煤炭供应紧张和价格上涨导致冒险蛮干、非法生产的风险。如2020年期间查处的松河新华煤矿在证照过期的情况下多次组织非法违法生产。(3)人员结构、业务能力与当前安全生产需求不匹配的风险。如上纸厂煤矿、银河井区等,2020年期间多次更换矿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下滑严重。(4)停产停建矿井恢复因资金不足、办矿管矿能力不足带来的风险。如红果福地煤矿、山脚树北井区、樟木树煤矿等,资金投入无保障,管理队伍迟迟不能配齐,不具备复工条件。
下一步,我们将紧紧按照市委市政决策部署,勇担使命,吹响复工复产“集结号”,全面开启安全生产新征程。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指导企业安全生产的主要引领,同时要求各煤矿企业按照制定的学习计划,开展常态化的学习,尽可能的做到学深悟透,树牢安全生产理念。二是持续落实好国家、省、六盘水市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一方面持续抓好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围绕结合盘州实际总结出抓好三年行动的“六个再”的思路(即隐患排查再全面、问题剖析再深入、重点问题再焦聚、清单内容再精准、制度措施再对应、整改落实再发力),扎实推动三年行动工作,动态更新“两个清单”,同时严格按照2021年集中攻坚方案,持续抓好整改工作,重点突出主体责任落实、瓦斯灾害治理、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风险管控、夯实煤矿安全技术等任务,向打造本质安全型矿井发力;另一方面认真落实好年初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强化责任落实,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力抓好瓦斯、水害等重大灾害治理,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三是强力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把风险隐患“防起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激发内生动力,既严格管理又优化服务,对重点企业“一企一策”指导服务,确保管到关键处。一方面加大对煤矿安全管理团队的监管。督促煤矿企业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对于煤矿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变换频繁的煤矿,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狠抓矿长和总工程师等关键人的责任落实,督促责任落实到位。其次是努力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深入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再者是督促煤矿企业认真践行安全生产承诺,按照“自查从宽、他查从严,尽职免责、失职重罚”的原则,积极推行鼓励自查、尽职免责的责任追究政策。最后是聚焦瓦斯、水害、火灾、顶板等灾害为重点,持续推进重大灾害防治措施的落实。四是强化安全监管,严把安全验收关,把执法效能“提上来”。一方面紧盯煤矿的关键环节,在精准执法上下功夫。严格督促企业复工复产安全验收把关,紧盯人员配备、灾害治理、资金投入、隐患排查等重点环节,严防带病复工复产。其次是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严惩人为包裹、移动甲烷传感器、蓄意逃避监控、冒险蛮干、违章指挥等非法违法行为。同时,认真监督煤矿落实监管监察执法指令,抓好执法隐患和问题跟踪、督促、指导,确保查处的隐患和问题整改治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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