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关于开展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发展理念,进一步拓展公园绿地开放共享新空间,满足人民群众亲近自然、休闲游憩、运动健身的新需求、新期待,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省住建厅关于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认识推动公园绿地开放共享、提升公园多元服务功能的重要意义,在公园草坪、林下空间以及空闲地等可进入、可体验的活动场地划定开放共享区域,完善配套服务设施,提升城市公园绿地管理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野外露营、亲子娱乐、休闲游憩等亲近自然的户外活动需要,引导人与自然的良性互动,拓展城市绿色健康生活空间。
二、试点位置
盘州市后山公园、胜境广场、复兴湖公园
三、工作内容
(一)全面摸清具备条件开放式条件的公园底数
对城市中有条件的公园绿地进行全面摸排,积极拓展开放共享绿地类型,因地制宜将具备条件的公园绿地、闲置地、郊野绿地等纳入开放共享范围,建立开放共享绿地清单,并分批次开放。开放共享区域应处于地形相对平整,服务设施、应急保障相对完善和便捷的区域,避开存在自然灾害风险以及生态脆弱区域,避开易干扰野生动物繁衍和活动的区域。
(二)完善开放共享区域配套服务设施
一是在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区域附近因地制宜地设置公厕、取水点、餐饮、便利店、垃圾收集点、停车场等周边服务,提升绿地服务功能。
二是在绿地开放共享试点显目位置设置建议箱,及时了解市民所需,补充和完善绿地配套服务设施,不断满足市民在绿地开放共享过程中的新需求。
(三)提升绿地管养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开放共享区域绿化养护。一是根据植物生长周期和特性,选用耐踩踏的草种混播。二是周期性临时关闭草坪并提前做好公示,避免植被被过度踩踏影响正常生长;三是及时对试点范围及周边垃圾进行清运。
二是加强对市民游客的文明引导,倡导文明共享,做到“无痕”游玩,对乱丢垃圾、毁坏植物、使用明火、违规遛狗等不文明行为及时劝导,开放共享期间加大城管巡查力度,增加环境保洁和绿化养护服务人员,维护秩序及现场环境卫生。
三是提升管理服务能力,实时关注开放区域的游客流量和天气状况,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管理,遇游客流量较大的情况和暴雨雪、大风等极端天气时,应采取临时关闭、及时疏散等相关措施。
(四)探索可持续开放共享机制
一是积极挖掘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新资源,进一步探索可开放共享的区域、可开展的活动等。
二是分批次、分区域轮换开放,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关闭开放区域,保障公园绿地绿化养护质量。
三是制定开放共享绿地服务管理规定、服务设施运行维护细则等,明确各类区域的用途、开放时间,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定期开展巡查和检修,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处理。
四是建立开放共享绿地应急管理制度,加强与公安、应急、消防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及时处理公园管理突发问题,严禁任何形式使用明火。
四、时间安排
(一)开放准备(2023年3月中旬—3月下旬)。对管辖范围内公园绿地中的空闲地、可供游憩活动的草坪区和林下空间等进行梳理排查,结合周边配套服务设施情况,建立开放共享绿地清单(详见附件)。
(二)组织实施(2023年4月上旬—10月下旬)。根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分批开展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工作。户外活动需求,具备开放共享条件的区域列入首批开放共享公园绿地名录向社会公布,对暂不满足开放共享服务设施需求的区域开展针对性地提升改造后,根据公园实际情况分批次公布开放共享公园绿地名录。
(三)总结经验(2023年11月上旬—12月上旬)。围绕划定开放共享区域的选址要求、配套服务设施建设运行、植物养护管理制度、游客服务保障和应急管理机制建设等进行认真总结,针对不同类型绿地总结相应工作经验,研讨符合我市实际的绿地开放共享建设管理经验做法,提出进一步开放共享公园绿地的思路和对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深刻理解本次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工作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并根据本方案,制定详细的工作推进计划,排定序时进度,细化工作内容,严格标准要求,落实推进措施,做到任务目标明确,工作措施明确,确保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强化责任意识,认认真真地抓好试点工作落实,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创建等工作,切实把实施方案落到实处。对试点推进过程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及时发现、迅速处理,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三)加强宣传、认真总结。要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宣传,提高市民群众对开放共享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满意率,营造公园绿地开放共享的良好氛围。对城市公园绿地试点过程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工作交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和案例,摸查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工作盲区,提炼有效工作方式方法,为推广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打好坚实基础。
附件:盘州市城市公园开放式共享试点清单
盘州市城市公园开放式共享试点清单 | |||||||
序号 |
公园名称 |
公园位置 |
公园面积 |
计划开放式共享试点面积 |
计划开放时间 |
开放内容 |
计划开放共享地块类型(空闲地、草坪区、林下空间等) |
1 |
后山公园 |
公园路 |
10.74h㎡ |
800平方米 |
2023年5月 |
搭帐篷、休闲游憩、无明火野餐、下棋 |
林下空间(指定区域) |
2 |
胜境广场 |
胜境大道与银杏大道交会处 |
2.06h㎡ |
600平方米 |
2024年6月 |
休闲游憩、亲子娱乐 |
草坪区(指定区域) |
3 |
复兴湖公园 |
盘州大道 |
13.49h㎡ |
2000平方米 |
2025年5月 |
搭帐篷、放风筝、无明火野餐、休闲游憩、运动健身 |
草坪区(指定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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